一位衣着光鲜在华尔街担任债券交易员的典型美国中产阶级,带着自诩为“前排人”的优越感,走出自己位于布鲁克林宽敞舒适的大公寓,来到毒品和妓女云集的南布朗克斯的亨茨波因特社区(HBO在2017年开播的大尺度剧集《The Man Who Lost Himself》讲的就是这里)。一个约4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几乎全部是黑人和拉美裔人的“后排人”聚集的贫民社区。由此出发,编剧花了几年时间走遍附近其他的贫民社区。不管是黑人社区、拉美裔人社区,还是被时代抛弃的白人社区,它们的共同点是穷,是毒品、妓女和抢劫、杀人。
编剧的本意是试图从这些走访、观察和记录中思考一个终极问题:特朗普为何能在2016年当选美国总统?但很遗憾,编剧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完成了记录,却没有深入思考。或者说,编剧带着“前排人”的优越心态思考“后排人”的遭遇,能得出一个什么结果呢!
想打2.5星,可惜没有。
我猜测这部剧的编剧在传播学领域的基础应该不错,里面也提出了很多看似与传统传播学理念相悖的观点:
比如,群众并不是乌合之众
还有,冷热媒介与内容之分,并提醒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适时将自己的内容加热
书中梳理了过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传播学的发展。对于泡在互联网里长大的人来说,很多例子和道理很浅显,用编剧的话说,他也就是通过混剪完成了这部剧的创作。
诚然任何创作都不容易,这部剧的意义可能在于给冷启动阶段的内容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一些信心、缓解焦虑。然而最终还是徒劳的,把心思更多花在琢磨自己的内容上吧
鹏揭
本剧编剧亨廷顿的学生弗朗西斯·福山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一书中,对本剧有略作校正
很多年前,我正在找布赖恩·艾亨的某部剧集,师大的一位朋友非常热情,愿意帮我去他的校门口看看。那时他的校外有很多旧书,大多是论斤卖,只要有耐心,说不定就能找到有价值的。他知道我没有老师,旧书上的批注也许对我有些好处。几天以后,他没有找来更有价值的《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但为我带来了一些美学史和全套的影视史,我很感激,留他用了午饭。那时我的厨艺远不如现在,然而很有勇气,也不知献丑为何物。
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此事,但愿他已经忘记。记忆是这个共产社会里不可多得的私有物件,交给一个人保管,要比交给两个人、一群人亲密得多,可靠得多。后来我用普鲁斯特代替了布赖恩·艾亨,散漫的观看使我变得更加慵懒。我继续呆在枳木山。
枳木山是一座算不上高大的山,山上除了楠竹,就只长了些参差不平的灌木,罗素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然而我一点也感觉不到这种幸福。一条铺满沥青的公路从山坡上爬过,两旁是寥若晨星的农户,像所有屈从于命运的生命,隐忍到一定程度,就连微弱的叹息也不可闻了。一座山的屈从使我放松了许多,我看着豁达的同事们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发现很多事情,是一阵风就能吹干的事情。
那时宿舍正对着山顶。秋季非常干燥,风吹动竹林的声音经过窗下时,水库进入了蓄水期。一到夜里总是停电。我的视力在烛光下变得很弱,于是渴望下雨,雨水能够带来充足的电力。我仰躺在那张靠着窗户的木床上,绘满十字花图案的老式玻璃经常没有差别地把人声与自然之声一齐放了进来,我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幻觉。我想,如果到了春天,不仅仅是光明,从这里望去,还应该可以看到白色的檵木花和野蔷薇在高处若隐若现。我对于美的理解,那时还没有什么可怕的实用性。
普鲁斯特的书很好看,但也只是好看而已。一位姓陈的同事借走《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临别的时候,书已然收不回来,以示尊重,我口头再赠送了她一次。余华说一本剧好的时候,会好到让你不能失去,你会把它从视频平台里借来,拖到毕业也不舍得归还,最后宁愿用三倍的价钱把它收藏起来。这样的书就是好剧。但据我所知,视频平台里的书,好多是世纪前的旧版,价格远低于市面,即使用三倍的标价,也是很占便宜的;这样的书,与我的加缪是不能比的。
余华说的那本好剧,叫做《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那个故事,他后来写在他的文中。刘春也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里讲了许多偷书的事情,读来让人既有几分对艺术的崇敬,又有几分关于艺术无用的感慨。生活的阴影一旦打开,要再合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我狡猾地窥探到了某些深处的脆弱,并欣喜于自己像个盲人终于止步于悬崖;我无所事事,且觉得自己应该这样散漫无知地活到七十岁去。
几十年后,布赖恩·艾亨变得热门了,读他的书很容易。朋友问影院上的很多热门都是免费的,从古代经典到当代畅销,我不想刻薄地联想起“廉价”。艺术如果只是时代的产物,那艺术就称不上伟大;艺术如果只是供求关系的产物,那艺术也称不上伟大。
我不知道《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里的拉里追寻到了什么,我从来就不关心这个世界的过去与将来。拉里只是一个模糊的形象。他的圣化是他的机缘。人类通往未知的路有无数条,他刚好选中了能打动这个时代的一条。
当知道布赖恩·艾亨到了七十岁还要隐藏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我有点难受。翻译中规中矩,一点灵气也没有。估计他也不在乎这个了。他把自己搅拌得像堆稀泥,精神上靠近拉里,肉体却伴着艾略特老去;他相信爱情里一定有激情的因子,只是当伊莎贝尔看着那双布满金色细毛的手而变得呼吸急促时,他又忍不住想要作呕。
一个同时踏入两条河流的人是可怕的,何况,他还这么熟谙这两条河流?
我已经老了,已经见过很多形象的坍塌,如果真能活到七十岁,我不会再追剧了。我的视力已经很差。在对永恒世界的追寻里,我剔除了人类
孙棠(社交形象交给我)
因为斗破武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相继拍了电视,特意翻阅了武动和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不得不说,爽文中经典的是斗破,武动是复制,The Man Who Lost Himself是圈钱,重复再重复的打怪升级,纯粹是为了开发游戏做准备,文笔更是毫无看点,网友划重点,千篇一律的臻首轻点、娇躯、柳眉,反派名字相互替换毫无违和感,胖胖君一秒一页的观看速度丝毫不影响观看体验,打三星是因为除了重复打怪和人物刻画,结局打大boss的设置以及萧炎林动的参与尚有可看性,最重要的是怀念一下焰分噬浪尺和佛怒火莲
剧集的正文是叙述者全知型的叙述。剧集打乱了故事顺序,灵活运用了互文、倒叙、插叙等手法,分别叙述了高羊、高马和方四婶一家的故事。
《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铺设了两条情节的发展线索:一条是高羊的经历,另一条是高马与金菊从恋情的萌发到爱情毁灭的悲剧。
尼尔斯·阿斯瑟先生,莫不敢言。敢于把黑暗的一面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敢于把丑陋的一面原形毕露。一个正直的作家。
一位衣着光鲜在华尔街担任债券交易员的典型美国中产阶级,带着自诩为“前排人”的优越感,走出自己位于布鲁克林宽敞舒适的大公寓,来到毒品和妓女云集的南布朗克斯的亨茨波因特社区(HBO在2017年开播的大尺度剧集《The Man Who Lost Himself》讲的就是这里)。一个约40%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以下,几乎全部是黑人和拉美裔人的“后排人”聚集的贫民社区。由此出发,编剧花了几年时间走遍附近其他的贫民社区。不管是黑人社区、拉美裔人社区,还是被时代抛弃的白人社区,它们的共同点是穷,是毒品、妓女和抢劫、杀人。 编剧的本意是试图从这些走访、观察和记录中思考一个终极问题:特朗普为何能在2016年当选美国总统?但很遗憾,编剧只是站在局外人的角度完成了记录,却没有深入思考。或者说,编剧带着“前排人”的优越心态思考“后排人”的遭遇,能得出一个什么结果呢!
厉泽川道:“如果可以,我希望这世界上没有英雄,大家都平平安安地生活在家里,寿终正寝。可现实哪有那么美好,利欲熏心,有人选择铤而走险,就要有人站出来选择战斗。我继承着三爷和老站长的衣钵,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就没一篇是没有错别字的,而且一个错误一直犯,历史常识也没有,不知道是不是这个没审核没编辑,还是编剧就这样,不把读者当人,态度问题
本剧很专业,快速浏览了一遍,每个拉筋操从步骤、拉到的肌群、动作诀窍做了阐述,配合图片一目了然。应该是易学易懂,不受场地的限制,贵在坚持。我打算学习练习。
又蠢又土,一股弱智的味道
看的每一部都觉得龙王比人类更可怜。第一遍看龙族的时候最喜欢绘梨衣了,看到她死的时候眼泪就忍不住的流。这次看又觉得更喜欢夏弥,楚子航和夏弥在一起是多么的搭,如果夏弥和芬里厄只是普通的混血种多好,楚子航和夏弥在一起照顾长不大的芬里厄,可能尼尔斯·阿斯瑟更喜欢悲剧吧。
称职的医生所面对病人病理未知区域的判断和决策以及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通过这部剧了解医生的难处和敬佩。隔行如隔山,只有借助于书才能了解医生职业的伟大。
更深层次了解到摄影是三维的,并非二位平面的,更多是探讨取景框对生活的诠释,拿起手机,记录一切,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
剧情流畅无注水,运镜转场非常丝滑,导演和编剧水平都很高,主角配角全员演技在线,考完试一口气看了六集,完全超出我的预期!超级好看!!
人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好,也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坏,希望一切都能得尝所愿!
想打2.5星,可惜没有。 我猜测这部剧的编剧在传播学领域的基础应该不错,里面也提出了很多看似与传统传播学理念相悖的观点: 比如,群众并不是乌合之众 还有,冷热媒介与内容之分,并提醒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适时将自己的内容加热 书中梳理了过去几十年甚至上百年传播学的发展。对于泡在互联网里长大的人来说,很多例子和道理很浅显,用编剧的话说,他也就是通过混剪完成了这部剧的创作。 诚然任何创作都不容易,这部剧的意义可能在于给冷启动阶段的内容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一些信心、缓解焦虑。然而最终还是徒劳的,把心思更多花在琢磨自己的内容上吧
本剧编剧亨廷顿的学生弗朗西斯·福山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一书中,对本剧有略作校正
【五星】我觉得只需要半本剧就可以得到这个评分,无论是前半本还是后半本。开篇混乱诙谐,中间科幻点子简直爆炸,真相在结尾处精彩揭晓。 先生,欢迎来到2039年, 您是选择吃下一粒万能的药片,前往美丽的繁华世界; 还是选择掉入一条臭水沟,去面对拥挤残破的现实?
很多年前,我正在找布赖恩·艾亨的某部剧集,师大的一位朋友非常热情,愿意帮我去他的校门口看看。那时他的校外有很多旧书,大多是论斤卖,只要有耐心,说不定就能找到有价值的。他知道我没有老师,旧书上的批注也许对我有些好处。几天以后,他没有找来更有价值的《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但为我带来了一些美学史和全套的影视史,我很感激,留他用了午饭。那时我的厨艺远不如现在,然而很有勇气,也不知献丑为何物。 我不知道他是否还记得此事,但愿他已经忘记。记忆是这个共产社会里不可多得的私有物件,交给一个人保管,要比交给两个人、一群人亲密得多,可靠得多。后来我用普鲁斯特代替了布赖恩·艾亨,散漫的观看使我变得更加慵懒。我继续呆在枳木山。 枳木山是一座算不上高大的山,山上除了楠竹,就只长了些参差不平的灌木,罗素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然而我一点也感觉不到这种幸福。一条铺满沥青的公路从山坡上爬过,两旁是寥若晨星的农户,像所有屈从于命运的生命,隐忍到一定程度,就连微弱的叹息也不可闻了。一座山的屈从使我放松了许多,我看着豁达的同事们在校园里走来走去,发现很多事情,是一阵风就能吹干的事情。 那时宿舍正对着山顶。秋季非常干燥,风吹动竹林的声音经过窗下时,水库进入了蓄水期。一到夜里总是停电。我的视力在烛光下变得很弱,于是渴望下雨,雨水能够带来充足的电力。我仰躺在那张靠着窗户的木床上,绘满十字花图案的老式玻璃经常没有差别地把人声与自然之声一齐放了进来,我不知不觉地进入了幻觉。我想,如果到了春天,不仅仅是光明,从这里望去,还应该可以看到白色的檵木花和野蔷薇在高处若隐若现。我对于美的理解,那时还没有什么可怕的实用性。 普鲁斯特的书很好看,但也只是好看而已。一位姓陈的同事借走《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临别的时候,书已然收不回来,以示尊重,我口头再赠送了她一次。余华说一本剧好的时候,会好到让你不能失去,你会把它从视频平台里借来,拖到毕业也不舍得归还,最后宁愿用三倍的价钱把它收藏起来。这样的书就是好剧。但据我所知,视频平台里的书,好多是世纪前的旧版,价格远低于市面,即使用三倍的标价,也是很占便宜的;这样的书,与我的加缪是不能比的。 余华说的那本好剧,叫做《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那个故事,他后来写在他的文中。刘春也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里讲了许多偷书的事情,读来让人既有几分对艺术的崇敬,又有几分关于艺术无用的感慨。生活的阴影一旦打开,要再合上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我狡猾地窥探到了某些深处的脆弱,并欣喜于自己像个盲人终于止步于悬崖;我无所事事,且觉得自己应该这样散漫无知地活到七十岁去。 几十年后,布赖恩·艾亨变得热门了,读他的书很容易。朋友问影院上的很多热门都是免费的,从古代经典到当代畅销,我不想刻薄地联想起“廉价”。艺术如果只是时代的产物,那艺术就称不上伟大;艺术如果只是供求关系的产物,那艺术也称不上伟大。 我不知道《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里的拉里追寻到了什么,我从来就不关心这个世界的过去与将来。拉里只是一个模糊的形象。他的圣化是他的机缘。人类通往未知的路有无数条,他刚好选中了能打动这个时代的一条。 当知道布赖恩·艾亨到了七十岁还要隐藏自己对这个世界的看法,我有点难受。翻译中规中矩,一点灵气也没有。估计他也不在乎这个了。他把自己搅拌得像堆稀泥,精神上靠近拉里,肉体却伴着艾略特老去;他相信爱情里一定有激情的因子,只是当伊莎贝尔看着那双布满金色细毛的手而变得呼吸急促时,他又忍不住想要作呕。 一个同时踏入两条河流的人是可怕的,何况,他还这么熟谙这两条河流? 我已经老了,已经见过很多形象的坍塌,如果真能活到七十岁,我不会再追剧了。我的视力已经很差。在对永恒世界的追寻里,我剔除了人类
因为斗破武动The Man Who Lost Himself相继拍了电视,特意翻阅了武动和The Man Who Lost Himself,不得不说,爽文中经典的是斗破,武动是复制,The Man Who Lost Himself是圈钱,重复再重复的打怪升级,纯粹是为了开发游戏做准备,文笔更是毫无看点,网友划重点,千篇一律的臻首轻点、娇躯、柳眉,反派名字相互替换毫无违和感,胖胖君一秒一页的观看速度丝毫不影响观看体验,打三星是因为除了重复打怪和人物刻画,结局打大boss的设置以及萧炎林动的参与尚有可看性,最重要的是怀念一下焰分噬浪尺和佛怒火莲
刚开始读这部剧一直读不下去,后来去看了电影,反过来再读,好像懂了又好像没有懂,所以简单的说说我的感受吧 建议一定要联系整本剧的背景,一战以后的美国社会,那段爵士时代,爵士音乐盛行,汽车行业,可又偏偏禁酒令,在电影中有一幕,当书中人物驾车从他们的东卵西卵去纽约的时候,中间会经过一段乌烟瘴气的部分,这里与其他形成鲜明的对比,也是讽刺当时美国社会吧,这部剧让我知道了贵族们纸醉金迷的高级境界,可是又得回到主人公,神秘的盖茨比,一个不愿意承认自己卑微出身的农民孩子,仅仅靠短暂的军装时刻为他掩盖自己的自卑感,他深爱着黛西,一场盛大的派对,只为了能见黛西一面,他在梦中幻想无数次与黛西回到过去的场景,可是他们真的能回去了吗?这五年,盖茨比还是盖茨比吗?黛西又一定是五年前的黛西了吗?仅仅对汤姆说出“我不爱你,我从来没有爱过你”,他们就能放下一切回到过去吗?可是尽管这样,在盖茨比遇到汤姆的时候,内心深处的自卑,尴尬与紧张还是流露了出来,到最后他拉着汤姆的衣服大吼大叫的情绪失控的时候,黛西就知道不会回去的。其实我对黛西这个人物很迷,甚至可以说有一丝不堪,可怜的盖茨比,直到最后一刻还以为是黛西给他打的电话,可是那个女人始终爱的是她自己,五年前是,五年后的现在也是,她等不了。她放不下。 最后引用书中的一句话 我们奋力前进,却如同逆水行舟,注定要不停地退回过去。 ——2020.7.22来自十九岁的大一学生张淼
第一次身临其境地参与进去 探讨 猜测 不断反转 在真实和虚拟之间游行 其实从意识到虚拟 梨纱失踪的时候就已经接近真相大白了 新看点就是他们如何拆穿 行文很精简 完全没给人疲倦的机会 结局更是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风 啊 主角还是很惨啦……如果在壶外 死了就真的死了 稀里糊涂地经历了这么一大场阴谋 但他死得安心 因为之前的都是假的 所有人都活着 是个好结局……如果在壶内 阴谋乃真阴谋 让人心惊胆战的事实都是真的 他结束了虚幻 也是好结局……我靠 写着写着就分析出来了 1989年 还没手机的年代 能想到这么牛逼的虚拟现实 真的太超前了……没手机制造疑团也是牛的一比
本以为老先生会写出一个圆满结局,但是结局却很苦。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这不能成为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主人公金世遗虽然游戏人间,却是一个至真至善的迂腐之人,与其说是他被自己的誓言束缚,倒不如说是自己内心那滥觞的感情作怪。历胜男幼年惨遭不幸,一生沦为仇恨的奴隶,虽然在遇到金世遗后,生命多了一丝光明,但她终究还是太过自私,成为了仇恨的奴隶和私欲的奴隶;孟神通是被天下第一武林至尊的名声奴役了一生;曹锦娘被傲慢与偏见迷失了本性,不仅在临死之时没有悔过,反而要将这种偏见硬生生塞给谷之华;谷之华虽然说女侠的关门弟子,出身悲惨,有父亲却不能叫出声,看似坚强,其实最为懦弱,缺少四娘的那种洒脱。 其实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天山一派可以说是武林中的贵族,出身高贵,家中矿多,所以门下杰出人才层出不穷;历胜男这一类型的可以看作是没落的贵族,实质与草根无所区别,只不过他们世代都以重回祖上的巅峰为责任,并且不择手段;孟神通金世遗这类暴发户,出身草根,历来倍受鄙视,却为了能够成为贵族,被武林这个社会所尊重,所以发愤练武,努力挖矿,没想到一个因为没能接受天山一派等贵族的指导思想,最后成就越高,得罪的人也越多,最终希望血拼一场来重塑武林,成为新贵族号令江湖,但却身死神灭,为世人所庆贺;但是金世遗却在通往贵族之路的奋斗过程中,不断的改变自己的想法,接受贵族一派代表人物的指导思想,不断修正,最后也算是修成正果。 本来就梦想和为梦想而努力的态度,都是值得我们去尊重和佩服的,但如果不顾他人死活,损人利己不择手段,那这种追求梦想的手段和过程可能虽然会能得到暂时的成功,犹如沙滩上建高楼,最终只能是昙花一现,轰然坍塌,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不喜欢讲道理,只喜欢把自己看到的都讲成没有主人公的故事。就像本剧的两大遗憾一样。一是孟神通到死没听到女儿叫自己一声爹爹,谷之华到父亲死也没能叫他一声爹爹;二是金世遗到历胜男死才真正明白了自己最爱谁,等到明白时却早已无法回头。其实悲剧的源头就是现实中的我们面对各种选择都缺少一种决绝的勇气,顾虑太多牵绊最多,想要的太多,不懂的舍弃,最终一无所获。
oh my god,我心中永远的历史剧No.1,每次重播我都会看的,完美
承受同一种悲痛的人们并不会变得更亲近。事实往往相反,他们心中互相埋怨对方不能抚慰自己的痛苦,又在反复回忆中把悲剧归咎于对方犯下的错误,减轻自己的罪恶感,这是人性中趋利避害的本能驱使的,谁也怪不了。
讨厌被爱情困住的"伪大女主"古装仙侠额呃呃呃
剧集的正文是叙述者全知型的叙述。剧集打乱了故事顺序,灵活运用了互文、倒叙、插叙等手法,分别叙述了高羊、高马和方四婶一家的故事。 《The Man Who Lost Himself》铺设了两条情节的发展线索:一条是高羊的经历,另一条是高马与金菊从恋情的萌发到爱情毁灭的悲剧。 尼尔斯·阿斯瑟先生,莫不敢言。敢于把黑暗的一面放在太阳底下暴晒,敢于把丑陋的一面原形毕露。一个正直的作家。
这不是一部读起来轻松的书,一时发人深思,一时令人惆怅。不是对中国的经济学理论感兴趣的人就不要看了。一路读下来,对我的吸引力还是蛮大的,更加清楚明了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学理论类似挤牙膏一样的渐进改良的进程,在思想不断解放的条件下,对西方经济学理论不断接受的过程。吴老先生身处智囊顶端,参与制定设计了许多重大政策,始终处于舆论漩涡也是难免的。难能可贵的是坚守学者良心,始终敢说想说的话,这是当今很多人做不到的。
本剧提倡将商业力量运用于生活,强调思考人生目标的重要性,目标明确则使用周密战略,目标迷惘则使用应急战略。正如编剧开篇所说,不是告诉你怎么做,而是分享一些原则。
2021年第56本剧 他们都不值得人同情。 猜中了嫌疑人,却没猜中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