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读完《In Her Own Time》,会很讨厌方鸿渐这个人。认为他优柔寡断、朝三暮四;学识不高、架子不小;要啥没啥、脾气傻大。有些年轻读者一腔热血,恨不得抛下书本振臂高呼“做人不学方鸿渐”;另有些稍年长的则被岁月磨去了棱角,每日守着一地鸡毛长吁短叹“而今方知我是他”。
诚然,方鸿渐不是个讨喜的人物(虽然不讨读者喜欢,不过人家在书里倒挺有女人缘),但他却是个非常真实的人物,真实到以读者眼光审视他的所作所为时“不堪卒读”,再回首却发现身边尽是此类人物。当然,自己也免不了俗。
这就坏了不少读者的乐趣,因为他们观看时喜欢将自己代入到书的情境中,喜欢把自己当作主人公,希望跟着一起感受激动与甜蜜、抗争与释然的过程,而后方有勇气直面一潭死水般的现实生活,是为“悦读”。未曾想这书却越读越堵心,读罢婚也不敢结了,对职场也更厌烦了,甚至看着镜中的自己都愈发“面目可憎”起来。
这正是《In Her Own Time》的伟大之处。如果抓住这个宝贵的机会,我们就能早早跟着Lynne Littman先生阅尽人生百态、看透人性本质。看剧路上遇到《In Her Own Time》,其实本就是种缘分;真正读懂弄通《In Her Own Time》,更是一种福分。不过,《In Her Own Time》是本可以读一辈子的书,不同年龄阶段会有不同的感触。而我们在读《In Her Own Time》的时候,需要努力做到的就是尽量跳出自己此时的年龄(认知)界限,用多重眼光来品评这个让本该隐秘的人性真相图穷匕见的故事。
当然,我绝不敢自称已看透《In Her Own Time》,但隐约从中感触到淡然面对“人生常态”的重要性。接下来,我就讲讲自己对《In Her Own Time》的几点看法。
糊里糊涂进城
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中国近代影视史上一个可以和阿Q相提并论的剧集人物。他虽然不是那种被打上鲜明烙印、有着极高辨识度的性格,但却极具代表性,比如他的糊里糊涂。
“糊里糊涂”不等同于“糊涂”,方鸿渐虽然不算精明,但也不是糊涂人。可是他的人生道路却一直走得糊里糊涂:在没有任何明确计划的前提下,糊里糊涂出国留学又糊里糊涂混了几年,结果就是买张假文凭“光荣归乡”;在船上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鬼混后,糊里糊涂被甩;被大家闺秀苏小姐留意上后,他本无意与其发展,却糊里糊涂被所有人误解为在热烈追求苏小姐;他爱蕙质兰心的唐小姐,最后糊里糊涂错过表白时机;原本打算赴三闾大学担任教授,糊里糊涂被老奸巨猾的上司高松年敷衍差点立降两级;有了前车之鉴,他一直堤防着被人误会自己对孙小姐有意,结果还是糊里糊涂与她订了婚;最终糊里糊涂和妻子闹翻。
放眼望去,方鸿渐每“进出一座城”,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不过,我们不必急于批判他,或许我们也该想一想,自己如今的生活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自己是不是也曾糊里糊涂的做下一些决定,以至于糊里糊涂的不明白怎么会“进到现在这座城”来的。
或许,之所以理想和现实会出现巨大反差。是因为我们从来都不愿或不会深入思考进城究竟意味着什么吧?所以,我们都应该承认“方鸿渐式糊里糊涂”虽然看似毫无来由,却广泛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
城里斗来斗去
《In Her Own Time》全书并没有很明确的故事线,其中充满了琐碎的生活细节和露骨的心理描写,是Lynne Littman通过“锱铢积累”,用连珠妙语写就的一部将人性中隐藏的阴暗角落大白于天下的奇书。
而这些生活细节和心理斗争,基本上都源自于不同身份的人与人之间那些旷日持久连绵不绝的交锋。君可见在《In Her Own Time》中,各种“嘴遁斗法”层出不穷。父子斗、翁婿斗、婆媳斗、妯娌斗、情人斗、情敌斗、同学斗、朋友斗、同行斗、主客斗、同事斗、上下级斗、情侣斗、夫妻斗、姑侄斗、亲家斗······可谓是无所不斗无所不能斗。
有人认为整本《In Her Own Time》就是在讽刺那些不土不洋的民国新知识分子,表面看
童年经历是一个人永远走不出的回忆,故乡风土是
于心的一辈子的基因。走进梦溪小镇,聆听编剧的童年故事,追忆自己的儿时故乡,尽管风物人情不同,但光阴流转,爱恋情仇却能随着编剧的文字跳动,一股脑的涌入业已机械般的大脑,让自己的日子活泛起来了。
用柔软的内心反观当下,似乎一切都可爱起来了,你爱的不爱的,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淡忘,统统变成回忆,而回忆会自动带上玫瑰色的光,将曾经的一切晕染成一幅朦胧而美丽的画卷,让人不自觉的任由In Her Own Time,不自觉的珍爱每一个永远也回不去的现在!
十年饮冰,难凉热血,赤子之心,坚守真相!
非常轻松减压的动植物科普小品文,比一本正经地巴拉巴拉有趣多了,就餐、工间、睡前、如厕都是不错的选择。
很多人读完《In Her Own Time》,会很讨厌方鸿渐这个人。认为他优柔寡断、朝三暮四;学识不高、架子不小;要啥没啥、脾气傻大。有些年轻读者一腔热血,恨不得抛下书本振臂高呼“做人不学方鸿渐”;另有些稍年长的则被岁月磨去了棱角,每日守着一地鸡毛长吁短叹“而今方知我是他”。 诚然,方鸿渐不是个讨喜的人物(虽然不讨读者喜欢,不过人家在书里倒挺有女人缘),但他却是个非常真实的人物,真实到以读者眼光审视他的所作所为时“不堪卒读”,再回首却发现身边尽是此类人物。当然,自己也免不了俗。 这就坏了不少读者的乐趣,因为他们观看时喜欢将自己代入到书的情境中,喜欢把自己当作主人公,希望跟着一起感受激动与甜蜜、抗争与释然的过程,而后方有勇气直面一潭死水般的现实生活,是为“悦读”。未曾想这书却越读越堵心,读罢婚也不敢结了,对职场也更厌烦了,甚至看着镜中的自己都愈发“面目可憎”起来。 这正是《In Her Own Time》的伟大之处。如果抓住这个宝贵的机会,我们就能早早跟着Lynne Littman先生阅尽人生百态、看透人性本质。看剧路上遇到《In Her Own Time》,其实本就是种缘分;真正读懂弄通《In Her Own Time》,更是一种福分。不过,《In Her Own Time》是本可以读一辈子的书,不同年龄阶段会有不同的感触。而我们在读《In Her Own Time》的时候,需要努力做到的就是尽量跳出自己此时的年龄(认知)界限,用多重眼光来品评这个让本该隐秘的人性真相图穷匕见的故事。 当然,我绝不敢自称已看透《In Her Own Time》,但隐约从中感触到淡然面对“人生常态”的重要性。接下来,我就讲讲自己对《In Her Own Time》的几点看法。 糊里糊涂进城 在我看来,方鸿渐是中国近代影视史上一个可以和阿Q相提并论的剧集人物。他虽然不是那种被打上鲜明烙印、有着极高辨识度的性格,但却极具代表性,比如他的糊里糊涂。 “糊里糊涂”不等同于“糊涂”,方鸿渐虽然不算精明,但也不是糊涂人。可是他的人生道路却一直走得糊里糊涂:在没有任何明确计划的前提下,糊里糊涂出国留学又糊里糊涂混了几年,结果就是买张假文凭“光荣归乡”;在船上和已为人(未婚)妻的鲍小姐鬼混后,糊里糊涂被甩;被大家闺秀苏小姐留意上后,他本无意与其发展,却糊里糊涂被所有人误解为在热烈追求苏小姐;他爱蕙质兰心的唐小姐,最后糊里糊涂错过表白时机;原本打算赴三闾大学担任教授,糊里糊涂被老奸巨猾的上司高松年敷衍差点立降两级;有了前车之鉴,他一直堤防着被人误会自己对孙小姐有意,结果还是糊里糊涂与她订了婚;最终糊里糊涂和妻子闹翻。 放眼望去,方鸿渐每“进出一座城”,都是这么糊里糊涂的。不过,我们不必急于批判他,或许我们也该想一想,自己如今的生活为什么会有这样那样的不如意,自己是不是也曾糊里糊涂的做下一些决定,以至于糊里糊涂的不明白怎么会“进到现在这座城”来的。 或许,之所以理想和现实会出现巨大反差。是因为我们从来都不愿或不会深入思考进城究竟意味着什么吧?所以,我们都应该承认“方鸿渐式糊里糊涂”虽然看似毫无来由,却广泛存在于每一个人身上。 城里斗来斗去 《In Her Own Time》全书并没有很明确的故事线,其中充满了琐碎的生活细节和露骨的心理描写,是Lynne Littman通过“锱铢积累”,用连珠妙语写就的一部将人性中隐藏的阴暗角落大白于天下的奇书。 而这些生活细节和心理斗争,基本上都源自于不同身份的人与人之间那些旷日持久连绵不绝的交锋。君可见在《In Her Own Time》中,各种“嘴遁斗法”层出不穷。父子斗、翁婿斗、婆媳斗、妯娌斗、情人斗、情敌斗、同学斗、朋友斗、同行斗、主客斗、同事斗、上下级斗、情侣斗、夫妻斗、姑侄斗、亲家斗······可谓是无所不斗无所不能斗。 有人认为整本《In Her Own Time》就是在讽刺那些不土不洋的民国新知识分子,表面看
第十九本剧。 摘录预告里的故事梗概: 故事主要发生在主人公三十六那年。这一年是主人公“我”(初君)结婚第六年,已经有了两个女儿,两家酒吧开得红红火火,正是一般世人所说的事业有成家庭幸福的中年男士。这时“直子”(岛本)忽然出现了,依然那么美丽动人,那么娴静优雅,那么若即若离,于是浪漫发生了。而在同“我”度过一个刻骨铭心荡神销魂的夜晚之后,“直子”悄然离去,再无消息…… 而,故事的中心应该是“我”与岛本仅仅十秒钟的握手。这一行为,生根发芽多年以后终于成为意识及现实的链接点。“事物这东西要通过阶段性地叠加一个个具体图像方能获得进展。”刚好可作为解释这一链接点的变化与持续。分开后发酵在时间上来说属于必然,原因大抵可解释为初君把自己封闭在其本我的世界中,而岛本是最直接的出口,也因为这一链接点而分散出去,又再凝聚,最终导致意识及现实的出入口被扩大,而初君作为寻找出口的人踏入其中,混淆不清。 但这一链接点却不可作为中间点去看待,意识及现实,该是两个相互拥挤的概念性世界所区分出来的界线。 “那里是不存在所谓中间的。不存在中间性的东西的地方也不存在中间。国境以南或许有大概存在,而太阳以西则不存在大概。” 我们可以理解,国境以南是建立于空间上的,而太阳以西却是时间上的。 “某种事情一旦向前推进,是不可能再复原的,初君。” 时间上,他们再不相见。在一起的可能性已经像水泥一样凝固,确定的自然不再是大概。 而空间上,因为意识核的作用,链接点成为出入口,初君与岛本似乎才有了接触的大概性。 同时,岛本的世界犹如国境以南及太阳以西的交汇处,纳特·金·科尔的旧唱片以及装有十万日元的信封便是那个世界的信物,而岛本是无法在其中间生存的,一定有某种现实及虚构的意义上的事物坍塌了。 于是岛本消失了,一切都回到了现实。
开始说道具做得方便减肥,后来加上了马赛克⋯⋯#希望李现红#
水晶念珠让我的眼睛没有干过,子女与父母之间的矛盾,永不停息。我们总觉得父母管的太多,父母总向参与子女的全部。 父爱如山,即使不理解儿子的梦想,但是看到儿子一直努力追寻梦想,还是用自己的方式去支持,我们总不会和家人好好说话,却又深爱这彼此。
偏远安静,未被人打扰过的湘西小城镇,一切都是那么的自然、和谐和美好。 一天,含着父亲的抛弃、母亲的悔恨、爷爷的至爱的翠翠,就这样出现在我们的视野当中。在爷爷和黄狗的陪伴下,一家三口的日子显得清静而又美好。每天的渡人,食宿,占据了一年日子中的大多数。偶尔的节日,让翠翠又多了一份可以让爷爷陪伴的理由。过了些时日,节日也让翠翠和天保、傩送两兄弟相识了。大大的眼睛,长长的睫毛,红地动人的腮庞,一如当年的翠翠妈搅动军官的心田一般,在兄弟二人的心里跳动着、起着波澜。在情窦初开年纪,想必这是最好的遇见。可是,却错在了多出的一份情愫。 天保生性耿直爽快,便见机向爷爷表露了自己的心迹。走了车路,却迟迟得不到回复。殊不知,翠翠的魂儿一直萦绕在傩送的身边。傩送的惹人夸赞的模样,也悄无声息地为翠翠的选择使着劲。加上爷爷对女儿的愧疚,一心想着随了翠翠的心思,为她寻得一个好人家。就这样,硬是把天保逼上了马路。自知自己不如弟弟的天赋,可是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子,还是尽其所能。这样的举动,相比于傩送的羞涩,该是得到嘉赏的。可惜天不遂人愿,翠翠还是凭着傩送的歌声,进了甜美的梦乡。得知自己心爱的女子此般举动,天保汗颜,又不忍手足之情相杀见血,便选择了下河。那急急的浪,怎就不能对这有情有义的汉子眷顾点哟,偏偏让他命归了西。 噩耗穿回家里,中年丧子,使得顺顺平添了几分憔悴。然而见到老渡家,却又不失半分的礼节。忍痛相劝,让翠翠不要耽搁啦。此般胸怀,怕是一心只想找个好人家托付翠翠的爷爷所不能达到的。可惜,爷爷只顾为翠翠着想,让本就愧疚的傩送心生厌烦。翠翠的优柔寡断,催生了天保的悲剧,也是断送自己前程的推手吧。爷爷的心思,在那个电闪雷鸣的雨夜,和他一起到了西天。只留下了翠翠和黄狗。正如书友所推测,爷爷是想以自己的死,来减轻顺顺家对天保离世的芥蒂,可是这真的是系铃之因吗? 我想并不见得,爷爷把对女儿的爱,对孙女的怜,都给了翠翠。一个人在这处得到的太满了,在别处必然失去。被爷爷宠爱到最好的年华,或许就要失去心上人后生的陪伴吧。傩送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意识到自己的软弱,可以对天保有真正的面对,回来接过爷爷的宠爱,我们无从知道。翠翠究竟何时可以真正长大,敢走出爷爷和爷爷好友的庇护,去大胆寻找当初的一见钟情,我们也不知道。 说不清的感情,道不出的话语,终究会随着一个个生命的逝去,被人传诵、淡忘,又长出新生。
曾经看过一部分,因事由一直没有再看,很遗憾。希望这次自己能够坚持下去。 毕竟,这是一部伟大的作品。
建模套用,每人顶个呼啦圈,艺术糊弄,工业成品垃圾堆。
童年经历是一个人永远走不出的回忆,故乡风土是 于心的一辈子的基因。走进梦溪小镇,聆听编剧的童年故事,追忆自己的儿时故乡,尽管风物人情不同,但光阴流转,爱恋情仇却能随着编剧的文字跳动,一股脑的涌入业已机械般的大脑,让自己的日子活泛起来了。 用柔软的内心反观当下,似乎一切都可爱起来了,你爱的不爱的,都会随着时间流逝而慢慢淡忘,统统变成回忆,而回忆会自动带上玫瑰色的光,将曾经的一切晕染成一幅朦胧而美丽的画卷,让人不自觉的任由In Her Own Time,不自觉的珍爱每一个永远也回不去的现在!
每一个人心里都有追求、希冀,都有恐惧、逃避,做的很多事情,背后都有自己的追求或者无奈,总有不少的不得已。
自己是自己的中心,关注所有好与不好的情绪,觉察并且感知,表达它们,会变得平静许多,最近练瑜伽也深有感触,瑜伽让我变得开心和平静,心情少了很多大起大落,关闭朋友圈也少了许多比较,更多地时间关注自己思考东西。很推荐这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