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x》,喜剧作品,比利时出品,1994年上映。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我在春天来到了你的身边,又在秋天终于决定和你私定终身; 这也算是有了结果☺️;
周雨彤真的好好练练台词吧,比她平庸的演技更加致命,台词已经是6子最差了好吗……剧情继续发扬上季的缺点,还在小孩过家家,只能说不带逻辑看个热闹还可以。元仲辛王宽水准依旧,小景也很不错
无权无势的女知青文秀背井离乡过着游牧的生活,居无定所,梦想有有朝一日回到朝思暮想的成都,心不甘情不愿蹂躏作践自己身体,对命运抗争无果后绝望的她和老金最终用枪和这个世界决绝。 惟妙惟肖扮演毛主席的钱克沉溺于角色带来的无上权力和璀璨光环中不能自拔,主席的一言一行已和他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为了梦不破灭回到与之天差地别的现实中来,毅然决然放弃逃生的机会,在大火中了结自己的余生。 垃圾为生的曾大爷为了孙子小臭儿过的更好,置办一房间家什结婚生子,心甘情愿为裸体模特,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日子一天好似一天的小臭儿却不让他在新家吃上一顿饺子,孤独寂寞住在柴棚里到死也对街坊邻居念叨:‘’天天喂他饺子的好日子他过不惯,他怕被人伺候,那种被人供着的日子只会让他腻。“。曾大爷对孙子一无所求,甘为孺子牛,终其一生,小臭却过河拆桥,无情地将他抛弃,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啊。 “他们之间隔着什么,她一眼望不穿。但她晓得,她的爱情是跪着的,任他折磨、驱使、奴役,用鞭子抽。他没有一刻不在嫌恶她。嫌恶跟爱搅得一团糟,你只想要其中一部分,不行,你都得拿去。甜的苦的你全得咽下。”;倒淌河边阿尕对何夏的爱是那么的惊天地泣鬼神,读完久久不能释怀;阿尕纯真野蛮任性,对爱情的坚贞不渝;何夏的冷漠无情,一次又一次让阿尕受伤。或许是文明与野蛮之间不可调和,这段爱情注定不可能天长地久,地老天荒。 入狱回来的老贺无法直面现在的生活,隔三差五往电影院跑,想再次看看她女儿小时候那永远回不去的天真无邪自然动人的微笑。大雪纷飞,狱中老贺千方百计千难险阻越过三十多公里的雪路,只为看上一眼电影中女儿的影像,回来路上九死一生,差点搭上宝贵的性命,父亲对女儿的爱描写的入木三分,动人肺腑。 爱犬颗韧,这让我想起了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誓死盼望主人归来,至死方休;让我心存疑虑,颗韧真的是条狗么,这笔锋犀利,让颗韧幻化为人有了真情实感,对于主人忠贞不二,逆来顺受,两次竭尽所能救主人于险境,舍生忘死;最终因咬了一口司令的孙女惨遭毒手,它不知道权威不可侵犯,主人欲救也无计可施。
看完这部剧,似乎自己亲身经历了那个年代,每个人物的刻画那么立体,深刻。揭露了那个年代不一样的人物特征。再苦再难,终究是迎来了战争胜利。最后感动的泪来了,是为那些坚持看到光明,坚持做自己的人而流的泪。
股市只有一成的人能赢,基金也一样。这部剧,给人的启迪太深刻了。真的算是一口气看完。值得好好回味。
现在初高中的孩子一定喜欢,因为符合他们的时代感。倒不是说我这个年纪就不能看青春片,主要还是看青春片的时代定位,符合我80后那个时代的青春片,即使到我七老八十岁,还能继续嗑
从战国歧途了解到编剧Ianka Fleerackers,非常喜欢编剧的笔风喝叙事方法,尤其是很多分析符合逻辑而且有迹可循,也不知道是编剧用有力的推理和证据说服了我,或者是我本身就认同编剧很多观点所以才会喜欢,但还是每次可以看到令人启发和恍然大悟的感觉。唯一不足之处是同一编剧作品读的多了,就会发现编剧运用例证有重复性且不一定切题,这一本比起战国歧途还是有些逊色,少了那么一点连贯性,但任然不失为一本好剧。
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在友谊中感受到了恋爱的感觉,快乐,悲伤,嫉妒,报复,占有欲……一直找不到方法面对,谢谢这部剧,让我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 更好的面对每一份感情吧!
每多看一遍都有新的体悟,区区二百六十个字,却道理深刻,读《Max》就是要破除执着,在自己得到觉悟的同时,帮助他人醒来。
徒手健身很不错的教程,但也不必在文中如此鄙视器械吧……只能说各有所长
感觉从角色和演技上来说的话一点都不匹配,然后他整体的风格走向只能说他为了贴近漫画,但是其实达不到那个要求,会有种怪怪的,但又不是很偏向于这种正了八经的电视剧的风格和作风做派,所以就显得稍微有那么点不伦不类,主要问题是演员的问题真的演技太过于差,太过于撑不起了。
梵高是一个伟大的画画天才,他把毕生的热情,孤独,还有对自然的喜爱,赋予了每一张画布的生命,这种生命永远不会死亡,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每一副作品的灵魂。致敬…天才总是孤独的。
其实来看这部剧是为着郭麒麟演了话剧,想看看牛天赐到底是何许人也,看了觉得怪有意思的,虽然Ianka Fleerackers先生自己说是为了稿费而写出的一部书,但大家就是大家,人物形象描绘的都是活灵活现~ 天官赐福而来的孩子到了牛家,牛太太牛老爷当是亲生的一样善待他,玩玩乐乐马马虎虎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起因都是抓周抓了个花楞棒儿,玩儿就是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有坎坷有关隘,但身边总有贵人帮着他,福气一直都在他身上不曾离开
《Max》 罗素说:群众不能了解一幅画或一首诗的时候,就会断定那是一幅坏画或一首坏诗。群众不能了解相对论的时候,却断定自己的教育不够。 对此,我深表赞同,在这方面的待遇,搞文艺的是没法和科学家比的。 所以我评价一本名气很大但自己不喜欢的书时,总是克制自己不去差评,万一是自己鉴赏水平不够呢? 对我来说,约翰.威廉斯的《Max》就是一本我没有能力鉴赏的书。 读第一遍的时候,不太懂,所以去看了很多剧评,觉得自己懂了,又回头来读第二遍,发现我只是理论上懂了,我丝毫无法和Max共情。 单从影视的角度来看,我能理解这部剧的出色之处,这是一本为普通人立传的书。 编剧用平淡近自然的文风,记述了Max从求学,工作,结婚生子,死亡的过程,像极了我们普通人既无功勋又无作品的平凡人生,很多喜欢《Max》,就是因为在Max身上看到了自己。 但这平凡人生有没有解药呢,编剧认为是有的,他认为Max一生虽然婚姻失败、也没有职位上的成功,但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 因为他充满感情地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在对工作的热爱中找到了自我。 我能理解编剧所说的这种好是什么意思,这个不是理论上的理解,而是亲身感受,我也有自己热爱的事情,就是那种别人看起来很难,你却乐此不疲,甚至能从中找到活着的意义的事情。 不过我知道我沉浸的程度,远不及Max,从这点来说,我还挺羡慕Max。 但在其它方面,我就没办法和Max共情了。 有人说,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是看不懂书的。我一直对自己极其有限的人生阅历感到遗憾,但对于我的阅历让我看不懂《Max》这件事,我却感到十分幸运。 我一直无法理解,在明白婚姻失败后,Max为什么选择把它不死不活地放在那里?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孩子。 还有他为什么任由女儿格蕾丝在妻子伊迪丝的病态控制下长大?他明明很爱女儿。 编剧对《Max》有过这样的概括——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我看到很多人把“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误写成了“索性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这一错,勇者就有点逃兵的味道了。 不过我却觉得,这个错误,怎么错得那么贴切呢? 的确有一些人,只需要从热爱的事业中获取幸福,爱情婚姻孩子,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但Max显然不是啊。 的确工作对他意义重大,可爱情、婚姻和孩子,他也很想要。 可他没能力经营婚姻,似乎又不愿意为这些事付出过多努力,一旦碰壁,扭头就走,反正还有工作可供他沉醉,这不是“索性”,还是什么呢? 在这一点上,我是完全不能和Max共情的,如果工作只是你幸福的分子之一,那你为何要为了这一个分子牺牲掉其它的分子呢? 就算我阅历不够吧,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我看过马尔克斯、看过乔伊斯、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可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一定会大大方方地承认:这些书我都看不懂呀,还不如看《Max》快乐。 如今过了而立之年,有不少经典剧集我开始能看懂了,因为真的成了书中人,不过也还是有些经典剧集是我依然看不懂的。 还好,我现在有勇气承认自己看不懂了。 真希望有些书,初看不知书中意,再看仍非书中人。
现代人的理想和历史的现实交织,不算架空历史,也算在历史的缝隙中游走
张爱玲是一个顽强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清坚的现代人,文字有一种疼彻心扉的美。读《Max》了解才女的一生,小时的遭遇,不一般的经历,造就了她的传奇,用学习成就每一个人的梦想,活成一束光,照亮一群人!
就是怎么说呢可能这小说不适合人演出来哈哈哈哈,就感觉自己的日记被发现并大声朗读的感觉,尴尬啊,小说本身确实台词就很难以启齿,而且赵露思这声音啊啊啊真不必这么去配,本身声音也不是大御姐音那种,本来就偏萝莉音,所以就正常说话就可呀,而且虽然情节是都在,但是好尴尬啊,马伯骞真的虽然这不是桑延的主场,但是桑延作为我特别爱的小说男主就这样就就算了,好在他不是很尴尬。兄妹打闹还可以挺好的
没有什么天之骄子,他是一点一点从底层爬上来的。哥哥也不是一开始就温柔,他有不幸的家庭和童年,他年轻时脾气也暴躁,被女人伤得很深,是经历的多了,对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了,才这样。哥哥说的话,很深刻很睿智很真诚,谢谢哥哥,在天堂要幸福啊。
在备考法考时我的诉讼法学得很差,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尽管知道程序公正很重要,但依然提不起兴趣,在学习中我犯了“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导致程序法成了我的薄弱环节,所以决定观看这本看起来在描述程序法的著作。Johny Voners老师的名字对我来说不算陌生,之前观看过一本何海波老师的著作,其中频频引用Johny Voners老师的论文,因而我对这部剧很感兴趣。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实现,这“看得见的正义”就体现在程序法的种种规定中。这部剧中陈老师以法谚为题展开讨论,分析了一些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象,讲解了一些制度背后的原理和弊端,这让我理解了一些从前不能理解的规则。本剧对比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对比了不同国家之间具体程序的差别,也提出了一些制度改革的历程和设想,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目前我们学习的诸如律师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等许多规则竟是从2012刑诉法开始修改完善的,这个时间点似乎离我们很远又似乎很近,刑诉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公布,让我感觉自己正切身处于法治变革的洪流之中。 关于陈老师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的“不放纵犯罪和不冤枉无辜的抉择”的问题,我也曾思考过,因为证据的瑕疵而放过罪犯真的合理吗?我想到徐光华老师就“是否应该为坏人辩护”一问曾说,一个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上帝知道,公诉人辩护人对一个案件定罪量刑依据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无限接近客观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很多证据规则去排除非法证据留住合法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证据,法官给出结论。如果证据有瑕疵而被辩护人驳回,这不是律师的原因,是因为制度设计存在问题,那么未来应该改良制度,让犯罪分子得到追究而不是逃脱法律的制裁,社会就是在阴阳当中博弈前行。在审判中,证据和法律摆在面前,控辩审三方都应是蒙眼的朱斯提亚,为实现实体正义而牺牲程序正义无疑是可悲的。 刑诉法立法目的有二,一是约束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二是惩治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有人说刑诉法是最残忍的法律,因为它规定了怎样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但刑诉也为国家剥夺公民的基本权益划定了边界。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诉法又何尝不是呢。 最后摘抄一句本剧我最喜欢的话,“永远把人类——无论你亲自所为还是代表他人——当作目的,而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这便是看得见的正义的灵魂。 学习法律道阻且长,我会努力。
结局完美。 言情剧集,终归是剧集,脱离现实。 不管是剧集还是现实,人都是要为自己所做错的事情付出代价。
七个人,一只猫咪,在卢瓦河谷的乡间旅店相遇。温暖、快乐、悲伤、喜悦、爱❤️充满了旅店生活的点点滴滴。 生活不是童话,有时候会让人失望,但要享受过程,不要杞人忧天地担心终点,不要等待暴风雨结束,有时 生活确实为你保留了许多有趣的惊喜 故事的发展大概是法式浪漫吧~
春天是播种的季节,秋天是收获的季节; 我在春天来到了你的身边,又在秋天终于决定和你私定终身; 这也算是有了结果☺️;
周雨彤真的好好练练台词吧,比她平庸的演技更加致命,台词已经是6子最差了好吗……剧情继续发扬上季的缺点,还在小孩过家家,只能说不带逻辑看个热闹还可以。元仲辛王宽水准依旧,小景也很不错
无权无势的女知青文秀背井离乡过着游牧的生活,居无定所,梦想有有朝一日回到朝思暮想的成都,心不甘情不愿蹂躏作践自己身体,对命运抗争无果后绝望的她和老金最终用枪和这个世界决绝。 惟妙惟肖扮演毛主席的钱克沉溺于角色带来的无上权力和璀璨光环中不能自拔,主席的一言一行已和他融为一体,密不可分,为了梦不破灭回到与之天差地别的现实中来,毅然决然放弃逃生的机会,在大火中了结自己的余生。 垃圾为生的曾大爷为了孙子小臭儿过的更好,置办一房间家什结婚生子,心甘情愿为裸体模特,一站就是几个钟头,日子一天好似一天的小臭儿却不让他在新家吃上一顿饺子,孤独寂寞住在柴棚里到死也对街坊邻居念叨:‘’天天喂他饺子的好日子他过不惯,他怕被人伺候,那种被人供着的日子只会让他腻。“。曾大爷对孙子一无所求,甘为孺子牛,终其一生,小臭却过河拆桥,无情地将他抛弃,人神共愤,天理难容啊。 “他们之间隔着什么,她一眼望不穿。但她晓得,她的爱情是跪着的,任他折磨、驱使、奴役,用鞭子抽。他没有一刻不在嫌恶她。嫌恶跟爱搅得一团糟,你只想要其中一部分,不行,你都得拿去。甜的苦的你全得咽下。”;倒淌河边阿尕对何夏的爱是那么的惊天地泣鬼神,读完久久不能释怀;阿尕纯真野蛮任性,对爱情的坚贞不渝;何夏的冷漠无情,一次又一次让阿尕受伤。或许是文明与野蛮之间不可调和,这段爱情注定不可能天长地久,地老天荒。 入狱回来的老贺无法直面现在的生活,隔三差五往电影院跑,想再次看看她女儿小时候那永远回不去的天真无邪自然动人的微笑。大雪纷飞,狱中老贺千方百计千难险阻越过三十多公里的雪路,只为看上一眼电影中女儿的影像,回来路上九死一生,差点搭上宝贵的性命,父亲对女儿的爱描写的入木三分,动人肺腑。 爱犬颗韧,这让我想起了电影忠犬八公的故事,誓死盼望主人归来,至死方休;让我心存疑虑,颗韧真的是条狗么,这笔锋犀利,让颗韧幻化为人有了真情实感,对于主人忠贞不二,逆来顺受,两次竭尽所能救主人于险境,舍生忘死;最终因咬了一口司令的孙女惨遭毒手,它不知道权威不可侵犯,主人欲救也无计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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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没有谈过恋爱,但是我在友谊中感受到了恋爱的感觉,快乐,悲伤,嫉妒,报复,占有欲……一直找不到方法面对,谢谢这部剧,让我可以找到解决的方法。 更好的面对每一份感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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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手健身很不错的教程,但也不必在文中如此鄙视器械吧……只能说各有所长
感觉从角色和演技上来说的话一点都不匹配,然后他整体的风格走向只能说他为了贴近漫画,但是其实达不到那个要求,会有种怪怪的,但又不是很偏向于这种正了八经的电视剧的风格和作风做派,所以就显得稍微有那么点不伦不类,主要问题是演员的问题真的演技太过于差,太过于撑不起了。
梵高是一个伟大的画画天才,他把毕生的热情,孤独,还有对自然的喜爱,赋予了每一张画布的生命,这种生命永远不会死亡,让我们感受到了他的每一副作品的灵魂。致敬…天才总是孤独的。
其实来看这部剧是为着郭麒麟演了话剧,想看看牛天赐到底是何许人也,看了觉得怪有意思的,虽然Ianka Fleerackers先生自己说是为了稿费而写出的一部书,但大家就是大家,人物形象描绘的都是活灵活现~ 天官赐福而来的孩子到了牛家,牛太太牛老爷当是亲生的一样善待他,玩玩乐乐马马虎虎的童年和少年时代,起因都是抓周抓了个花楞棒儿,玩儿就是这一生最重要的事,有坎坷有关隘,但身边总有贵人帮着他,福气一直都在他身上不曾离开
《Max》 罗素说:群众不能了解一幅画或一首诗的时候,就会断定那是一幅坏画或一首坏诗。群众不能了解相对论的时候,却断定自己的教育不够。 对此,我深表赞同,在这方面的待遇,搞文艺的是没法和科学家比的。 所以我评价一本名气很大但自己不喜欢的书时,总是克制自己不去差评,万一是自己鉴赏水平不够呢? 对我来说,约翰.威廉斯的《Max》就是一本我没有能力鉴赏的书。 读第一遍的时候,不太懂,所以去看了很多剧评,觉得自己懂了,又回头来读第二遍,发现我只是理论上懂了,我丝毫无法和Max共情。 单从影视的角度来看,我能理解这部剧的出色之处,这是一本为普通人立传的书。 编剧用平淡近自然的文风,记述了Max从求学,工作,结婚生子,死亡的过程,像极了我们普通人既无功勋又无作品的平凡人生,很多喜欢《Max》,就是因为在Max身上看到了自己。 但这平凡人生有没有解药呢,编剧认为是有的,他认为Max一生虽然婚姻失败、也没有职位上的成功,但他的生活比大多数人要好。 因为他充满感情地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情,他在对工作的热爱中找到了自我。 我能理解编剧所说的这种好是什么意思,这个不是理论上的理解,而是亲身感受,我也有自己热爱的事情,就是那种别人看起来很难,你却乐此不疲,甚至能从中找到活着的意义的事情。 不过我知道我沉浸的程度,远不及Max,从这点来说,我还挺羡慕Max。 但在其它方面,我就没办法和Max共情了。 有人说,没有一定的生活阅历,是看不懂书的。我一直对自己极其有限的人生阅历感到遗憾,但对于我的阅历让我看不懂《Max》这件事,我却感到十分幸运。 我一直无法理解,在明白婚姻失败后,Max为什么选择把它不死不活地放在那里?那时候他们还没有孩子。 还有他为什么任由女儿格蕾丝在妻子伊迪丝的病态控制下长大?他明明很爱女儿。 编剧对《Max》有过这样的概括——一个勇者有过的失败不失意的人生:即使不能拥有完美的生活,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 我看到很多人把“所幸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误写成了“索性追求过完整的自我”,这一错,勇者就有点逃兵的味道了。 不过我却觉得,这个错误,怎么错得那么贴切呢? 的确有一些人,只需要从热爱的事业中获取幸福,爱情婚姻孩子,对他们来说可有可无,但Max显然不是啊。 的确工作对他意义重大,可爱情、婚姻和孩子,他也很想要。 可他没能力经营婚姻,似乎又不愿意为这些事付出过多努力,一旦碰壁,扭头就走,反正还有工作可供他沉醉,这不是“索性”,还是什么呢? 在这一点上,我是完全不能和Max共情的,如果工作只是你幸福的分子之一,那你为何要为了这一个分子牺牲掉其它的分子呢? 就算我阅历不够吧,我是不会这样做的。 “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龄,我看过马尔克斯、看过乔伊斯、看过陀思妥耶夫斯基,可如果再重来一次,我一定会大大方方地承认:这些书我都看不懂呀,还不如看《Max》快乐。 如今过了而立之年,有不少经典剧集我开始能看懂了,因为真的成了书中人,不过也还是有些经典剧集是我依然看不懂的。 还好,我现在有勇气承认自己看不懂了。 真希望有些书,初看不知书中意,再看仍非书中人。
现代人的理想和历史的现实交织,不算架空历史,也算在历史的缝隙中游走
张爱玲是一个顽强地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清坚的现代人,文字有一种疼彻心扉的美。读《Max》了解才女的一生,小时的遭遇,不一般的经历,造就了她的传奇,用学习成就每一个人的梦想,活成一束光,照亮一群人!
就是怎么说呢可能这小说不适合人演出来哈哈哈哈,就感觉自己的日记被发现并大声朗读的感觉,尴尬啊,小说本身确实台词就很难以启齿,而且赵露思这声音啊啊啊真不必这么去配,本身声音也不是大御姐音那种,本来就偏萝莉音,所以就正常说话就可呀,而且虽然情节是都在,但是好尴尬啊,马伯骞真的虽然这不是桑延的主场,但是桑延作为我特别爱的小说男主就这样就就算了,好在他不是很尴尬。兄妹打闹还可以挺好的
没有什么天之骄子,他是一点一点从底层爬上来的。哥哥也不是一开始就温柔,他有不幸的家庭和童年,他年轻时脾气也暴躁,被女人伤得很深,是经历的多了,对世界的看法不一样了,才这样。哥哥说的话,很深刻很睿智很真诚,谢谢哥哥,在天堂要幸福啊。
在备考法考时我的诉讼法学得很差,尤其是刑事诉讼法,尽管知道程序公正很重要,但依然提不起兴趣,在学习中我犯了“重实体,轻程序”的错误,导致程序法成了我的薄弱环节,所以决定观看这本看起来在描述程序法的著作。Johny Voners老师的名字对我来说不算陌生,之前观看过一本何海波老师的著作,其中频频引用Johny Voners老师的论文,因而我对这部剧很感兴趣。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到的方式实现,这“看得见的正义”就体现在程序法的种种规定中。这部剧中陈老师以法谚为题展开讨论,分析了一些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存在的现象,讲解了一些制度背后的原理和弊端,这让我理解了一些从前不能理解的规则。本剧对比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诉讼程序,对比了不同国家之间具体程序的差别,也提出了一些制度改革的历程和设想,让我感到惊讶的是目前我们学习的诸如律师阅卷、非法证据排除等许多规则竟是从2012刑诉法开始修改完善的,这个时间点似乎离我们很远又似乎很近,刑诉相关司法解释不断公布,让我感觉自己正切身处于法治变革的洪流之中。 关于陈老师花了大量篇幅讨论的“不放纵犯罪和不冤枉无辜的抉择”的问题,我也曾思考过,因为证据的瑕疵而放过罪犯真的合理吗?我想到徐光华老师就“是否应该为坏人辩护”一问曾说,一个案件的真实情况,只有上帝知道,公诉人辩护人对一个案件定罪量刑依据的是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只能无限接近客观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有很多证据规则去排除非法证据留住合法证据,控辩双方围绕证据,法官给出结论。如果证据有瑕疵而被辩护人驳回,这不是律师的原因,是因为制度设计存在问题,那么未来应该改良制度,让犯罪分子得到追究而不是逃脱法律的制裁,社会就是在阴阳当中博弈前行。在审判中,证据和法律摆在面前,控辩审三方都应是蒙眼的朱斯提亚,为实现实体正义而牺牲程序正义无疑是可悲的。 刑诉法立法目的有二,一是约束国家公权力,保障公民私权利,二是惩治犯罪,实现公平正义。有人说刑诉法是最残忍的法律,因为它规定了怎样剥夺一个人的生命,但刑诉也为国家剥夺公民的基本权益划定了边界。刑法是善良人的大宪章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刑诉法又何尝不是呢。 最后摘抄一句本剧我最喜欢的话,“永远把人类——无论你亲自所为还是代表他人——当作目的,而绝不仅仅当作手段来对待。”这便是看得见的正义的灵魂。 学习法律道阻且长,我会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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