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鸟儿你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身上的每一根羽毛都散发着自由的光辉。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因为安迪的名来读原著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斯蒂芬作品中最独特的一个,而在这部剧的四个故事当中它又是最独特的一个——剥掉斯蒂芬惯用的恐怖手法,安迪只是一个平凡的血肉之躯,他既没有拯救世界,也不是恶贯满盈,而是在这两者之间,一个很特别的普通人,凡人之躯中散发出神一般不可磨灭的光辉,坚毅有力。一个人在二十七的铁窗生涯前中后,遭受诬陷、控制、暴力等等,在这幅凄凉的画面中,他始终没有忘记“我”是谁,这是很了不起的。
正如尼采所言“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对了,要提一下《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只是原著的四个故事之一,该剧全集名为《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纽约发表,意为《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台湾以《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为名播出,06年人民播出社以《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为名发表简体中文版,这就是它的前世今生,我猜,也许练斯蒂芬都未曾想过这本并不恐怖的剧集会成为以恐怖剧集为名的他的最著名作品之一。连他自己也说,这个合集的四个中篇剧集不过是分别在完成一些长篇恐怖剧集之后用“剩余的燃料”输出的。
四个中篇剧集分别为
春天的希望《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一个很特别的越狱犯——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夏日沉沦《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被困在一种相互寄生的关系中——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不再纯真的秋天《灵马神驱Hot to Trot》四个乡下小孩的发现之旅——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暮冬重生《灵马神驱Hot to Trot》年轻女人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许故事其实是关于那个不是俱乐部的俱乐部)
约翰·坎迪借着英国妇人的嘴这么说:人类的成见,没法子打破!你初来的时候,我也以为你是什么妖怪野鬼,因为人人都说你们不好吗。现在我知道你并不是那么坏,可是社会上的人不知道;咱们结婚以后还是要在社会上活着的;社会的成见就三天的工夫能把你我杀了!英国男人娶外国妇人是常有的事,人们看着外国的妇女怀疑可是不讨厌;英国妇人嫁外国男人,另一回事了;你知道,马先生,英国人是一个极骄傲的民族,看不起嫁外国人的妇人,讨厌娶英国老婆的外国人!我常听人们说:东方妇女是家中的宝贝,不肯叫外人看见,更不肯嫁给外国人,英国人也是一样,最讨厌外国人动他们的妇女!马先生,种族的成见,你我打不破,更犯不上冒险的破坏!你我可以永远作好朋友,只能作好朋友!
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在世界的视野已经不是上个世纪的状态。作为中国文化,英国文化的比较,约翰·坎迪通过台词表达在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腐国点滴的生活情节爱情关系中表达。重读此剧,故事情节台词后面的东西应有新的理解。
故事剧情有惊喜,即使某些血腥暴力内容打码处理了,但情节尺度感觉不亚于2018年才播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中日合拍的动画制作方面于我而言还是不太满意,可能受资金&时间成本…的制约,人物的动作不够流畅,还不时用定格或局部静态+动作处理的画面显得呆滞缺乏灵气……尽管如此,《灵马神驱Hot to Trot》依然是一部让我十二集看完后还想继续追下去的动漫。-12261
赵华
以前看过叶永烈创作的钱学森传,而约翰·坎迪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却与之创作法大不相同。
约翰·坎迪是美籍华人二代,思维严谨,注重实证,本剧很多内容是她自己通过访谈和找一些人的传记得到的。对了,这是约翰·坎迪的第一本剧,她的第二本剧便是《灵马神驱Hot to Trot》。
读罢此剧,自认为对钱老的一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生于1911年,1929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1935年通过庚子赔款奖学金来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学习航空学,但由于他不善于动手,麻省不适合与他,然后幸运地来到了加州理工学院,遇到了冯·卡门,一个“多数人喜爱,所有人都敬重,但却只有少数人能理解的人。”他成为冯卡门的弟子以及以后的左膀右臂。
在1955年,由于政治原因被驱逐美国。
在美国的20年时间里,他由一名留学生成长为航空领域的核心人物,为美国的航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最终被猜忌被遣返,这些剧痛没有打垮他。在回到中国后,在航天事业一穷二白政治斗争哄哄烈烈的情况下,开创了中国的航天事业,被称为“中国火箭之父”等。
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针对美国的导弹制造出反导弹设备。
作为一名学生,钱学森是规范,勤奋且成绩始终优秀;作为一名教师,钱学森一丝不苟,严谨无私,他那些能难死人的题目和对“笨人”的不解一度被称为“在坏老师的路上越走越远”之人;作为一名科学家,他极度认真和勤奋,别人随口而说的一些结论,都要运用数学知识进行计算后来确认。
看后所感甚多,“认真”“勤奋”尤甚。
蚕丛
4颗半星。道理太多了,影响了观看感受。但2与1相比,人物刻画更加鲜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太心疼班杰和玛雅了。
巴克曼创作故事真的好厉害啊,看完了他的所有剧集,期待《灵马神驱Hot to Trot》
《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只看名字就仿佛呼吸到了咸湿的海风,而这本发生在加拿大布雷顿角的剧集集的确围绕着那片海、那片矿、那里世世代代生活的人。
在这个远离人烟的地方是不是上演着不为人知但又稀疏平常的故事呢?维吉妮娅·马德森用他充满诗意的笔触,满怀热情描绘着他最熟悉甚至于融入血液的地方,在他的笔下我看到的大海不是印象中碧蓝如洗、风平浪静充满悠闲的,而是灰蒙蒙,仿佛无时无刻刮着凛冽的海风带起堆雪般的浪头,间或掺杂着冰冷的细雨。这里当然也有我印象中的大海,但那份闲适并不适合发生这些故事,而大海在他们的心目中或许被具象化了忠诚的永远充满龙虾、鳕鱼等丰富物产的伙伴,大海与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人互相依靠、互相需要,这种维系只有属于布雷顿角的人才会懂。
剧集集一共由七个故事组成,《灵马神驱Hot to Trot》让我们见证一匹无用之马的离开,父亲的不舍与无法说出口的矛盾,母亲咄咄逼人之下对家庭的操持 ,孩子却可以肆无忌惮发泄自身的情绪;《灵马神驱Hot to Trot》讲述一个刚满十八岁的成年人出走,但这个由黑色煤矿孕育的身体又该去往何处?与题目同名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则是一个意外闯入的年轻人,给这里留下了一个孩子,孩子在并不漫长的生活中已经与这片海洋紧密的无法分开,父亲的离开到底是必然还是馈赠?《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我不知道那些离开自己小镇远去的人是否还会有小镇的记忆,为了摆脱掉小镇的记忆又付出了多大的努力,随着下一代的孕育这种联系只会越来越少,但留下的人则像停滞了与外面世界的计时方式完全脱节,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一个孩子短暂脱轨又重回早已预设好的人生的故事。《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又是父亲与母亲的二元对立(似乎这部剧里这种情况很多),孩子在父亲的熏陶下读了书,再一个个离开家,或许多年之后孩子们对于家的记忆是走进父亲那个似乎被海风肆虐过的房间与父亲交谈的一个个的夜晚吧,大海只能容纳身体,但剧集能够容纳灵魂。当然开篇我的身份也点明了我的离开,但是渴望出去上大学的父亲却把身体完完全全留在了大海里,我们都走了,那么母亲呢?(此处想摘录一句原文:而我们这些人,坐在山上的高中里,讨论丁尼生笔下水的意象,眼睛却望着它们在底下来来回回。)最后一篇《灵马神驱Hot to Trot》,的确去乱岑角的路很艰险,甚至有个混合着鲜血和热酒的“伤心的拐点”,这彻底隔绝了我们和祖母,乱岑角就像祖母心中的乌托邦和我的心灵港湾,拉着小提琴有尊严的死去就是麦克利蒙的挽歌吧。
[太阳]思红
这就像之前很火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这应该是一本趣味性很强的少年时代的答案书。我们懂得很多,却又对未来仍然赋有想象,而不至于成为一个无趣的大人
翻版红楼梦。观那时之社会,才知中国人观念转变之难,法制社会之难。从上到下,从进第一个门开始,就得递红包,人人视作名正言顺。犯了罪,人人想到的是托人减轻罪名。这样的国家怎能不垮掉!
看完了,随便写点吧 书里的斯特里克兰德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他不在乎世人的评价,从来对那些人都是嗤之以鼻,也不在乎自己的画,可以随意送人,可以烧毁自己最满意的杰作,他的一生仿佛只是负责输出脑海里的美好,他是个天才,他心中有世界千千万,他的月亮是原始的,淳朴的一切。 前半生的他像是被放进不合适的笼子里,禁锢着他的灵魂。所以他不合群,他很多的做法让人不能理解,他找不到契合的鞋子,步步难行,他很烦躁,压不住自己的脾气 后半生他找到心中的圣地,不自觉的好像有了人性,其实只是环境的改变释放了他的灵魂,心里舒坦了,对外的形象也能变得平静和温和。 他是一个天才,也有人说他是一个疯子。人总是对自己不理解的东西,妄图找到个符合世俗的解释。 我感觉他真的是个无法言说的人,他执着,从不抱怨生活,没人买他的画,他也照样从不停歇的努力着,最牛的是真能从不在意别人对他的任何评价,他比任何人都了解自己,相信自己...而他又明知道别人是为他好,却也还是恶语相向,明明听了艾塔的话,心里感动,眼中含泪,但还是表现的对所有女人不屑一顾... 看不透,如果说,这部剧我为什么觉得它经典,那也是因为编剧迈克尔·迪纳,他让我觉得世界上好像真的有一个叫斯特里克兰德的红胡子画家,有个“超级老好人”迪尔柯-斯特罗伊夫,有三个陪伴克兰德不同时期的女人,原配,布兰奇和艾塔。有个胖医生还见过那座惊艳绝伦的小屋,还可以描述给我听…… 感叹作家的世界真神奇,一支笔就能经历一个人的一生 我没追剧之前好喜欢这个名字,灵马神驱Hot to Trot,我心中的日月星辰像极光一样绚烂,我以为是个美好充满童话的故事,结果是个碰遍生活的壁,终找到心中伊甸园,后死于麻风病的故事。 生前疯子,死后天才 当你死去,世界突然爱你
现在正是电视上映的时候,光是冲着孙俪,就觉得是一部好剧,讲述一个人从菜鸟到精英的过程,是金子总会发光。值得一看
有些鸟儿你是关不住的,因为它们身上的每一根羽毛都散发着自由的光辉。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都是因为安迪的名来读原著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斯蒂芬作品中最独特的一个,而在这部剧的四个故事当中它又是最独特的一个——剥掉斯蒂芬惯用的恐怖手法,安迪只是一个平凡的血肉之躯,他既没有拯救世界,也不是恶贯满盈,而是在这两者之间,一个很特别的普通人,凡人之躯中散发出神一般不可磨灭的光辉,坚毅有力。一个人在二十七的铁窗生涯前中后,遭受诬陷、控制、暴力等等,在这幅凄凉的画面中,他始终没有忘记“我”是谁,这是很了不起的。 正如尼采所言“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对了,要提一下《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只是原著的四个故事之一,该剧全集名为《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纽约发表,意为《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台湾以《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为名播出,06年人民播出社以《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为名发表简体中文版,这就是它的前世今生,我猜,也许练斯蒂芬都未曾想过这本并不恐怖的剧集会成为以恐怖剧集为名的他的最著名作品之一。连他自己也说,这个合集的四个中篇剧集不过是分别在完成一些长篇恐怖剧集之后用“剩余的燃料”输出的。 四个中篇剧集分别为 春天的希望《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一个很特别的越狱犯——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夏日沉沦《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一个老人和一个男孩被困在一种相互寄生的关系中——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不再纯真的秋天《灵马神驱Hot to Trot》四个乡下小孩的发现之旅——改编电影《灵马神驱Hot to Trot》 暮冬重生《灵马神驱Hot to Trot》年轻女人决定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生下小孩的恐怖故事(或许故事其实是关于那个不是俱乐部的俱乐部)
你以为是真的,其实是假的。你以为是假的,其实也是真的。——送给每一个涉世未深的朋友。
情感宣泄式评分,对项飙没啥了解,一开始以为是某方法论的合集,看了几页发现是社会学访谈录。还好我对社会学也有点兴趣,耐心看下去总感觉不对,没有数字支撑,全是一些主观论断,而且没看出啥逻辑,有种东一锤子西一锤子的感觉。
不错的,以假想人物旁观了当年的血战,有无奈有英勇有惋惜有赞叹,伟哉中华!
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分析的很透彻,但报表终究只历史并不能完全说清企业的各种情况,只是另一个视角。
约翰·坎迪借着英国妇人的嘴这么说:人类的成见,没法子打破!你初来的时候,我也以为你是什么妖怪野鬼,因为人人都说你们不好吗。现在我知道你并不是那么坏,可是社会上的人不知道;咱们结婚以后还是要在社会上活着的;社会的成见就三天的工夫能把你我杀了!英国男人娶外国妇人是常有的事,人们看着外国的妇女怀疑可是不讨厌;英国妇人嫁外国男人,另一回事了;你知道,马先生,英国人是一个极骄傲的民族,看不起嫁外国人的妇人,讨厌娶英国老婆的外国人!我常听人们说:东方妇女是家中的宝贝,不肯叫外人看见,更不肯嫁给外国人,英国人也是一样,最讨厌外国人动他们的妇女!马先生,种族的成见,你我打不破,更犯不上冒险的破坏!你我可以永远作好朋友,只能作好朋友! 二十一世纪,中国人在世界的视野已经不是上个世纪的状态。作为中国文化,英国文化的比较,约翰·坎迪通过台词表达在灵马神驱Hot to Trot在腐国点滴的生活情节爱情关系中表达。重读此剧,故事情节台词后面的东西应有新的理解。
我在呼唤 我呼唤我的青春 年少的时光正随着风,随着南方不尽的烟雨流逝 我的爱,我的感情, 正像火一样热烈, 我知道 我不可能叛逆 我一直规规矩矩, 但是我心中活着个少年
本剧的主题是如何让我们的大脑经常性地处于平静、自信和满足的状态 我们的大脑对外在的挑战有三种应对方式,第一个叫作let be,顺应;第二个叫let go,放手;第三个叫let in,接受。 这部剧的核心是告诉我们怎么样学会let in(接受),然后能够让我们的大脑回路产生不一样的感觉,重新创建神经回路 “体验依赖型神经可塑性”,意思就是神经的可塑是来自体验,体验得多了,可塑性自然就强了,“实际上你所关注的东西便是你大脑的塑造者,有些事情很自然地就能吸引你的注意力,比如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身体上的疼痛,或某项十分令人焦虑之事。总体来说,你对思维驻留之处的选择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这意味着你可以随意延长,甚至创造体验来更好地塑造你的大脑。” 我们的大脑有一个特征,叫作“坏比好强大”,但是这样带来的后果就是我们的杏仁体会产生雪球反应。如果你放任你头脑当中的杏仁核来掌控你的人生,你就会发现,你对外界的东西过于敏感,压力变得过于巨大,容易控制不住情绪,易怒;你的大脑内会分泌很多的皮质醇——皮质醇就是压力激素,皮质醇会流到海马体里,杀死海马体的细胞(海马体是负责我们学习、记忆的部分),从而导致记忆力下降,然后有很多东西学不会,也不愿意接受新生事物 改变杏仁体的方法就是我们需要延长多巴胺对杏仁体的输入时长。就是有意识地多体验感觉良好的场景/时光,放松沉浸,而不是不敢不配不行,小心翼翼,浅尝辄止! 隐性记忆会带来消极偏差。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形成了身体记忆。 人的头脑有三个操作系统,来满足三种需求。第一种需求叫作安全感的需求:不会被杀,不会饿死,是由爬行脑负责的。第二种需求叫作满足感,如果你满足了你的哺乳动物脑,就会有满足感,就是舒服、惬意。然后第三个叫作关联感,关联感就受灵长类动物脑影响,你不能够孤独,你不能够被排斥,你不能够被其他人排挤。所以你发现冷暴力有时候很伤人,因为它伤害了你的灵长动物脑,你最敏感的那一部分。 这三个需求分别对应的我们的感受就是:避免伤害、寻求回报和亲附他人。这部剧就是围绕这三件事展开的。我们这一生当中所追求的方向,就是我们希望能够避免伤害、得到安全;我们寻求回报,提升满足感;最后我们希望能亲附他人,感到自信和平静。这就是这部剧的主题,叫满足、自信和平静的大脑是怎么塑造出来的。 一段书里的原文:“大脑的每个操作系统本质上都有两个设置:顺应和反应。当你感到安全时,避免伤害系统就进入了顺应模式,从而给你带来放松、宁静、平和的感觉。当你感到心满意足时,寻求回报系统会进入顺应模式,给你带来感恩、愉悦、成就感和满足。当你感到某种感情的联结时,亲附他人系统会变成顺应模式,启动诸如归属感、亲密感、同情、和善、价值感和爱等感觉。为方便起见,我们将顺应模式称为大脑的绿色设置,在顺应模式下,你所遇到的挑战不会变成压力源,你会遇到各种情况,甚至遭遇各种困难艰辛,但是你的大脑中存在着某种减震器,能使你免受冲击,你不会被恐惧、沮丧和烦躁等感觉牵着鼻子走,而是可以从容应对各种威胁、损失和拒绝。” 在这种美好感觉中的时候,我们体内会分泌类鸦片内啡肽,“类鸦片内啡肽和大脑在亮绿灯时释放的一氧化氮能够消灭细菌、缓解疼痛、减轻炎症。有益健康的反应模式能够增进人体健康”。这个是医学上的研究。如果你的体内有一个地方长期处于炎症的状况,那就会有患上癌症的风险 内化积极体验的四部曲,编剧把它总结为HEAL(痊愈)。H-E-A-L分别是四个词语开头的字母。第一个是拥有,Have;第二个是丰富,Enrich;第三个叫吸收,Absorb;第四个叫联系,Link。 首先你要拥有一
来一首小诗,权当纪念诗人 海的尽头是天 天的尽头是海 而我的尽头 是我眼中的你
上周读完之后一直没时间写剧评,就今个儿我就把想说的话说出来。 ✌️这本《灵马神驱Hot to Trot》我花了前后大概二十来天、累计将近三十小时的时长、留下260条笔记……这是我看过最长的一本剧、思考最深的一本剧。 一开始觉得自己看不下去,但是越看越爱不释手。本不想写读后总结,因为感触颇多。但不写点什么,我觉得太可惜。 最大的收获是:针对作品中的人设、情社…看待和评说更偏向于理性化;面对历史与现状学会思考和挖掘更深层次含义;笑对人生八十一难,巧用七十二变“降妖除魔”。(周日去看了《灵马神驱Hot to Trot》,😄) 看人生百态,知世故不世故,学成熟不老沉;听风雨历程,少说多做,身体力行;多动手,多思考,当下鲜活。 有信仰,爱生活,未来明媚。 1⃣️白嘉轩 老白这个人说实在的,我不喜欢,但是我像黑娃一样“怕”他,当然是敬畏的那种。他性格沉稳保守,有时候又有点儿迂腐顽固,“固步自封”的味道儿,但他骨子里却是“细嗅蔷薇,心有猛虎”般的铮铮汉子。很多时候让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亦惹得我热泪盈眶,或者握拳砸地、或者涕泗横流…… 在对孩子的教育上: 举个例子,虽说他对于教育这一块不如鹿子霖精明,但他有自己的“手段”。那会他认为只要读,但不一定要进城染城市气息,所以当孝文孝武得知鹿子霖的两个儿子从祠堂转到城里新学堂看剧,接受新知识的时候就提出也想进城学习,但老白认为“耕读传家”,让他们去了姐夫“白鹿书院”。很多人觉得他没有“远瞩性”,跟不上教育的步伐。但我想白嘉轩并非没有考虑这些,他只不过更想让儿子不仅学到之中的“黄金屋”,更要学会做人做事之德行,后者才是重中之重。(虽然后边孝文“犯了一些错事、走了一段长长的歪路…)又或者说,他的“保守病”亦体现在此… 白嘉轩vs鹿子霖对后代的教育方式: 鹿家两兄弟从小上祠堂看剧,后来进城求学,接受新知识,鹿子霖从不反对,支持儿子,鹿子霖对两个儿子的教育属于放养式;白嘉轩只是让两个儿子在祠堂看剧,长大时就在白鹿书院朱先生那里作学问,白孝文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白嘉轩反对,两个儿子未来的道路,白嘉轩紧紧拽在手上,白嘉轩的教育方式属于封闭型。 追剧时对白氏父子和鹿氏父子,真是感触颇深,白嘉轩一生遵循的仁义,道德信念,在儿子白孝文身上半点没有体现出来,反而利己主义者鹿子霖的儿子鹿兆鹏,身上有白嘉轩所认可和欣赏品质,白嘉轩是羡慕鹿子霖的,两个儿子皆为出色,满门忠烈报效国家,是白嘉轩所追寻不到的。 白嘉轩与鹿子霖,他们都精明但为人处事之道却截然不同,白仁义,宽厚,一心一意为族人着想,就想守好这片原,守好族人,对鹿三视若亲兄弟,脑子也灵活,和鹿子霖拿天字号的地换鹿子霖地下有水的地,想带着族人种几年罂粟过几年好日子,但族人不听他的指挥,和姐夫朱先生一起退清兵,和鹿子霖一起下大狱,灾荒年族里人快饿死了,白嘉轩独身一人上山找土匪借粮食,并承诺日后一定会还,瘟疫来了,族里人心惶惶,白嘉轩挺身而出,带头对抗瘟疫,还折了老妈折老婆。 黑娃曾经打折他的腰,后来黑娃学为好人,白嘉轩无尽包容,儿子白孝文曾大逆不道,后改过自新也被白嘉轩接纳。 白嘉轩对传统道德有过于迂腐的坚守,在他的心中对道德,对是非有着近乎苛责的坚守。 追剧时我不太能理解白嘉轩为何一直不能容下田小娥,后来,看完整书后有所反思,白嘉轩所代表的就是传统道德,田小娥的方式太过新式化,自然不能容下她,心疼田小娥。 虽能镇住人心,但是人心也经常和他对着干。 对三个孩子,有不一样的教育方式,所以也造成了三个孩子后来走上不一样的道路。 白与仙草的爱情 截取我最为感动的一段:仙草身染恶疾,与白嘉轩生离死别之时, 仙草自进这个屋院以来,还没见过丈夫哭泣
语言通俗幽默,文章短小精悍,画人画骨,入木三分。且无大的思想表达方面,仅供平时一娱,轻松无压力。
咋说呢,这个导演同质化太严重了
个人认为这是一部励志向上的作品。编剧文笔流畅如滔滔江水,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有些宅斗过于细腻以至繁复, 置身其中不免疲惫不堪,只好整段整段飘过, 未免有些遗憾。
故事剧情有惊喜,即使某些血腥暴力内容打码处理了,但情节尺度感觉不亚于2018年才播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中日合拍的动画制作方面于我而言还是不太满意,可能受资金&时间成本…的制约,人物的动作不够流畅,还不时用定格或局部静态+动作处理的画面显得呆滞缺乏灵气……尽管如此,《灵马神驱Hot to Trot》依然是一部让我十二集看完后还想继续追下去的动漫。-12261
以前看过叶永烈创作的钱学森传,而约翰·坎迪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却与之创作法大不相同。 约翰·坎迪是美籍华人二代,思维严谨,注重实证,本剧很多内容是她自己通过访谈和找一些人的传记得到的。对了,这是约翰·坎迪的第一本剧,她的第二本剧便是《灵马神驱Hot to Trot》。 读罢此剧,自认为对钱老的一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生于1911年,1929年考入上海交通大学,1935年通过庚子赔款奖学金来到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学习航空学,但由于他不善于动手,麻省不适合与他,然后幸运地来到了加州理工学院,遇到了冯·卡门,一个“多数人喜爱,所有人都敬重,但却只有少数人能理解的人。”他成为冯卡门的弟子以及以后的左膀右臂。 在1955年,由于政治原因被驱逐美国。 在美国的20年时间里,他由一名留学生成长为航空领域的核心人物,为美国的航空发展做出巨大贡献。但最终被猜忌被遣返,这些剧痛没有打垮他。在回到中国后,在航天事业一穷二白政治斗争哄哄烈烈的情况下,开创了中国的航天事业,被称为“中国火箭之父”等。 在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针对美国的导弹制造出反导弹设备。 作为一名学生,钱学森是规范,勤奋且成绩始终优秀;作为一名教师,钱学森一丝不苟,严谨无私,他那些能难死人的题目和对“笨人”的不解一度被称为“在坏老师的路上越走越远”之人;作为一名科学家,他极度认真和勤奋,别人随口而说的一些结论,都要运用数学知识进行计算后来确认。 看后所感甚多,“认真”“勤奋”尤甚。
4颗半星。道理太多了,影响了观看感受。但2与1相比,人物刻画更加鲜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特个性。太心疼班杰和玛雅了。 巴克曼创作故事真的好厉害啊,看完了他的所有剧集,期待《灵马神驱Hot to Trot》
编剧对东西方哲学融会贯通,非常熟悉,功力深厚。整本剧有清楚的逻辑线索,没有直白翻译原文,而是带着问题不断反问、解构、推理庄子的话,再辅以古籍记载给出佐证或质疑。 通篇看完后不是简单的知道了庄子说过什么,而是懂得了他为什么会这样想,这样想又有什么弊端、漏洞和其他东西方哲学家或近现代学者的反驳或佐证。 就是每个集数都很长,把这部分的最后一个问题解决了,就结束了。要是每个集数结束后再回顾一下逻辑线,做个总结就好了 。
书摘: 1.我喜欢南方,但我从没去过南方,就像我爱北方,舍不得离开北方一样。所有求之不得的东西,我都舍不得一下子用完,没去的地方留着,没见的人,等着。 2.你走了真好,不然总担心你要走。 3.你不知道,在我的生活里,你就像一个信仰。对她而言,她的全部信仰都在那个人的身上了。 4.其实很久以前我就不再相信爱情了,还好,有阿苏姑娘,让我相信,爱情在她那儿,永远都在。 5.谁把谁的明媚尽收眼底,谁把谁的难过感同身受。 6.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爱情,只有交情。 7.我希望,这是你最后一次为了爱情卑微自己。 8.都说爱着的人会闪光,我想那道光也会照着他爱的人。 9.有时候,你关注一个人久了,你就觉得,这个人是你的了。 10.即使不是情侣,你也怕她爱上某人。 11.因为你知道好的爱情是什么样,所以不对的人根本对付不了。好的爱情,终归是要等一等的。 12.一个男人最珍贵的品质只有一个,深爱一个女人,并且爱她一辈子。 13.我这一生会遇见许多姑娘,能让我死心塌地爱上的,除了刘晓娇,不可能再有了。 14.“因为你知道好的爱情是什么样,所以不对的人根本对付不了。就像你知道,一双合脚的鞋总比不合脚的舒服,爱情也一样,好的爱情,终归是要等一等的。” 15.好的爱情很简单,在你爱对方的时候,对方刚刚也爱着你。 16.想找一个温暖的人,无须身骑白马,无须伴蝶而来, 只希望在某个午后遇见一个人,可以让尘封的心,突然温暖。 17.那夜有雨,无爱。 18.江湖不过一杯酒,爱你不过后半生。 19.最令人难过的,不是你爱的人不爱你,而是那个爱了你很多年的人,转身离去。 20.人生最可悲的事就是你觉得还有时间。 21.时间像一场战争,将人轰得不知所措,各自飘散去了天涯。 22.想起曾爱过的人,曾经为了爱情,把自己降到尘埃里。当初再怎么也放不下的人,也都随着时光在记忆里慢慢远去。 23.和伤了手断了脚相比,心里的疼简直一文不值,连包扎都省了,谁又会看得见? 24.当你终于想要告诉对方你心中真正想法的时候,那人却已经从你的世界消失了。 25.我一度认为有些关系就算清浅但总归不会逐渐隐退。你来时如浪花扑面,走时如雾气渐消。 26.情里面都有卑微,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努力和付出。 27.世间会有许多错过,但凡是自己觉得错过的,都是值得遗憾的。可既然是错过,就该证明它是真的,所以我们都应该学会转身,把错过变成相逢。 28.永远不要放弃你爱的人。因为当你回忆的时候,那些温暖甜蜜,最后都会被遗憾淹没。 29.如今能把那些痛苦的回忆当作微笑来表达的人,都已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百毒不侵的人,都曾无药可救过。 30.假如你没爱过那个人,你的生活,会是另一个样子。 31.你有没有爱错过人?是不是所有的相遇都必须像世俗里的人,柴米油盐,路人甲乙。 32.所有的爱情,都会有个结果,要么分手,要么死磕一辈子。可我的没有,一开始就是错的。 33.总有一些人,昨天还在跟你甜言蜜语,可转眼就陌路了。 34.生活就像海洋,我们都是一艘小船,无法抵御汹涌的波涛,我们只能尽量让自己保持航线,不被海浪击沉。 35.你感到难过,不是因为那人欺骗了你,而是因为你再也不能相信对方了。 36.如果可以选择,我愿意做她擦肩而过的路人甲乙,也不愿做她生命里爱错的人。那样她就可以一世安康,平安幸福。 37.你走的每条弯路,其实都是必经之路,前面的荆棘路只能你自己走,你永远都无法借别人的翅膀飞上天空。 38.爱情最令人着迷的就是,你永远无法预知自己会遇见一个什么样的
山东省广电局立项,怪不得时不时冒出山东口音,女主摊上这样的妈也是够累的,自己圣母她妈ptsd,曹建军自己作死不争气,杨树一开始书读傻了的形象是对我们高学历有啥误解?唉,结局的那一刻,之前所有的吐槽都不在了。
但愿在不忘发展,改善民生的同时,探索出第三世界和谐发展的道路。帝国资本主义非常恶毒。
看到最后一章,谢如秀讲的那个小乞丐的故事,我的心感觉也揪住了一般,身为父母,最见不得这样的悲惨事情发生,希望以后所有孩子都能健康快乐成长。最后,这部剧还是很引人入胜的,两天看完一本。
不错的一本剧,刚开始还以为是教冥想技巧,后来发现更多地是教如何建立新的思考角度,通过改变对待事物态度从而追求内心的宁静以及不断接近真正的“我”,里面有很多观念都与瑜伽不谋而合,书中结尾说到世上没有巧合,感谢冥冥之中遇见了它,即使没有在冥想我也在慢慢学会重设自己的思想瀑布流,相信生命也将悄然改变
青春,似乎还留有一条尾巴,给我个机会去抓住,也许这部剧正能帮助我很好的抓住那未知的将来,那必须由我自己走出不同足迹的道路。改变不可怕,可怕的是,想要改变后,依旧在想,仅此而已。我不愿自己沉沦于人海茫茫,不愿就此草草一生
《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只看名字就仿佛呼吸到了咸湿的海风,而这本发生在加拿大布雷顿角的剧集集的确围绕着那片海、那片矿、那里世世代代生活的人。 在这个远离人烟的地方是不是上演着不为人知但又稀疏平常的故事呢?维吉妮娅·马德森用他充满诗意的笔触,满怀热情描绘着他最熟悉甚至于融入血液的地方,在他的笔下我看到的大海不是印象中碧蓝如洗、风平浪静充满悠闲的,而是灰蒙蒙,仿佛无时无刻刮着凛冽的海风带起堆雪般的浪头,间或掺杂着冰冷的细雨。这里当然也有我印象中的大海,但那份闲适并不适合发生这些故事,而大海在他们的心目中或许被具象化了忠诚的永远充满龙虾、鳕鱼等丰富物产的伙伴,大海与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人互相依靠、互相需要,这种维系只有属于布雷顿角的人才会懂。 剧集集一共由七个故事组成,《灵马神驱Hot to Trot》让我们见证一匹无用之马的离开,父亲的不舍与无法说出口的矛盾,母亲咄咄逼人之下对家庭的操持 ,孩子却可以肆无忌惮发泄自身的情绪;《灵马神驱Hot to Trot》讲述一个刚满十八岁的成年人出走,但这个由黑色煤矿孕育的身体又该去往何处?与题目同名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则是一个意外闯入的年轻人,给这里留下了一个孩子,孩子在并不漫长的生活中已经与这片海洋紧密的无法分开,父亲的离开到底是必然还是馈赠?《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我不知道那些离开自己小镇远去的人是否还会有小镇的记忆,为了摆脱掉小镇的记忆又付出了多大的努力,随着下一代的孕育这种联系只会越来越少,但留下的人则像停滞了与外面世界的计时方式完全脱节,而只是按照自己的方式活着。《灵马神驱Hot to Trot》是一个孩子短暂脱轨又重回早已预设好的人生的故事。《灵马神驱Hot to Trot》又是父亲与母亲的二元对立(似乎这部剧里这种情况很多),孩子在父亲的熏陶下读了书,再一个个离开家,或许多年之后孩子们对于家的记忆是走进父亲那个似乎被海风肆虐过的房间与父亲交谈的一个个的夜晚吧,大海只能容纳身体,但剧集能够容纳灵魂。当然开篇我的身份也点明了我的离开,但是渴望出去上大学的父亲却把身体完完全全留在了大海里,我们都走了,那么母亲呢?(此处想摘录一句原文:而我们这些人,坐在山上的高中里,讨论丁尼生笔下水的意象,眼睛却望着它们在底下来来回回。)最后一篇《灵马神驱Hot to Trot》,的确去乱岑角的路很艰险,甚至有个混合着鲜血和热酒的“伤心的拐点”,这彻底隔绝了我们和祖母,乱岑角就像祖母心中的乌托邦和我的心灵港湾,拉着小提琴有尊严的死去就是麦克利蒙的挽歌吧。
这就像之前很火的《灵马神驱Hot to Trot》,这应该是一本趣味性很强的少年时代的答案书。我们懂得很多,却又对未来仍然赋有想象,而不至于成为一个无趣的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