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其他作品,美国出品,2005年上映。
名字或许让一些觉得这也太不高雅了吧,但是我觉得这部剧的编剧是个努力且热爱生活的人,用力的生活是我从书中读到的。虽然我觉得并没有哪些观点给我很强烈的震撼,但是这部剧告诉我我们不能因为生活压力而倒下自暴自弃,我们要努力工作成功,同时也要有心情和眼睛发现和享受生活的美好。
陈晓和赵丽颖能以新一代银幕情侣的姿态出来,因为他们年轻、对被疲劳轰炸的观众来说充满新鲜感、以及他们比较真挚而非依靠技巧的演出确实有火花。所以,这一年他们能出来,也算应当。
这是一本让人看过一次再也不想再看一次的黑暗文,狠辣,血腥,阴暗,肮脏,乱伦,变态……但凡能找到的阴暗词汇基本上都能在文中找出。通篇透着让人窒息的压抑,绝望和恨意,哪怕是那些男女主报了血仇也无法让人感到畅快,只有更深的悲凉和苍茫。不得不说编剧对男主真的是够狠,也下的去手,太多的苦难哪怕有女主这点甜也只难压苦涩。有碍身心健康,读者慎入。
看的Victoria Adams的第25本剧 这部剧应该是接着假面前夜那本的,虽然故事是分开的。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的剧集,全书直到最后谜底才真正揭开,属于高智商犯罪的一种了。为了不剧透,还是不说细节了。 总之,非常棒的一本剧,值得看。
这是一部由三部中篇剧集连起来的长篇剧集。三姐妹有着迥然不同的性格,在各自不同的人物主场以自己的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大环境中走出了三条不同的路线。 三部中《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写的最好,以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为中心展开了王家庄整个村庄的面貌。对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的刻画也是三姐妹中最立体的。但是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身上有股狠劲儿,对别人能狠得下心,对自己更是。圆滑又世故,她有她的手段,天生具备敏锐的嗅觉,能嗅出别人的软肋,然后找时机咬上一口,虽然不致命,确能让对方钻心地疼。她是那种绝对不会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别人的人,她不信任任何人。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对柳粉香好意的无情拒绝和对玉秀恋爱的无情摧毁,使我不寒而栗,在内心没有多少人愿意去靠近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她再出色。柳粉香的出现在我看来可以说是整个剧集的一个惊喜,她身上有很强的现代女性意识,在那样一个可怕的乡村社会下哪怕是部分掌握自己的命运,用自己的方式争取一点点可怜的微小的幸福。是全书中唯一两个对别人不坏恶意的人之一,另外一个是玉秀。某种层面上,她们两个人的磁场更接近,如果再进行扩展,或许她们会成为朋友。 相比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玉秀和玉秧的人物塑造显得单薄很多。玉秀是那种单纯、干净的女孩,而在人性极度扭曲的意识形态中,这样的人却是最先成为牺牲品的。但没有人可以抵御玉秀身上的光芒,她像一颗沙砾中的金子,那么耀眼。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害怕和畏惧的,或许打从心里嫉妒的也恰恰是这一点,虽然表面上看,用她的话说是那股子骚劲。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不情愿她的锋芒被这样一个不管不顾的骚劲十足的妹妹所遮盖,而玉秀身上体现出的特质是作为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在自己身上所极力压制的人性纯真的部分。 玉秀是全书中最无辜的最无公害的人,哪怕被逼到了死亡的边缘线上,她也不曾怨恨过自己的姐姐,哪怕被无情糟践,也没有在她身上发酵出恶毒报复的仇恨因子,哪怕被心爱的人抛弃,也不曾悔恨所爱非人,在读完玉秀那一篇的时候,我不相信玉秀就这样退场了,合上书心情久久无法平静,无能为力的痛苦和惋惜。我期待着玉秀能够走出深渊,能遇到一个真正用心呵护她的爱人,我如此期待着,Joey Silvera说最初的版本是玉秀在菜籽堆里不断下沉多年后挖出一堆枯骨,玉秀多次走入他的梦中喊冤,才有了现在的版本。玉秀这个透亮的人物倾注了Joey Silvera最多的爱意。 Joey Silvera说,如果说前两部是暴风雨前的预兆,那么最后一部玉秧是一次能量的大爆发,文革之后的意识形态惯性威力的集中体现。玉秧是平凡麻木的大多数,而这样的一群人是这次惯性力量的中坚推动者,明面上被欺压被羞辱,而暗地里用麻木和冷酷进行着自己的报复,虽然由这小小的报复心所驱动的巨大摧毁力量是她远远无法估量到的,但这个巨大的雪球背后有她的一只怯懦的手。而她也不得不被推着走上这样一条道路被赋予这样的身份,无知者最无畏,胆小者最害怕被别人捏住软肋,麻木者对他人的痛苦最无动于衷,愚昧者最容易被利用,玉秧是这些人的集合体。但是,对最后一部玉秧还是有点小小的失望,编剧所说的文化惯性,至少从文字力度上没有给我太大的震动。 很喜欢Joey Silvera
在传统的历史记载中,人们似乎只记得那些王侯宰相,以他们的重大事件来理解历史的变迁与转折。 在这部剧中,编剧带领我们那些隐藏在街道落灯,炊烟余辉和嬉笑欢语下的普通个体的生命故事,了解他们的制度阶层和悲欢离合。 编剧主要以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阐述:(PS:在这篇文章中,只提及对自己略有感触的几个点。) 1)衣: 在古代,衣服的主要作用从遮羞保护身体到作为阶级制度的标志,再到现代的彰显时尚潮流,这其中变化,可以说是历史演变的进步和技术带来的变革。 衣服服饰在古代,主要有几个作用: 1.可以标志财富地位和权力。比如皇帝的黄袍加身和龙图腾。 2.可以用来标志身份和生活状态。比如军服在唐代是黑色,在隋朝是黄色。 3.标志个人在社会等级秩序中的位置。 这一点,衣服在演化过程中,不仅仅作为遮羞的工具,在严厉的等级制度下,也作为一种象征。穿衣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你的地位和权力。 2)食: 1.食材方面: a.肉:在秦汉时期,牛作为植谷之具,民生之根本,是作为国家保护动物,法律规定不得诛杀。 而现代人们餐桌上习以为常的猪肉,在古代,上层人士将其视为污秽之物,嗤之以鼻。上层不爱吃的东西,在民间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了美味。一直到了金朝和清朝,上层才开始使用并喜欢上了猪肉。 b.茶:中国古代就出现了各类各样的冷饮热饮,种类繁多,名字也甚是好听。但是比起饮料,酒和茶才是关系民生,影响政权的重要文化符号。 先简单说一下酒,中国酿酒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夏朝,一开始主要用途是为了娱神、祭祀。到了秦汉以后,才成为了全民性的饮料。而由于当时的蒸馏技术比较低,所以大可不必羡慕酒鬼李白,说不定现在一口二锅头就可以干趴他。 再说茶,中国西南是产茶的主要原产地之一。在唐朝之后,由于参禅需要喝茶提神,所以饮茶文化才得已慢慢普及。饮茶达到顶峰时期是在宋朝。 北宋中期形成了一股“斗茶文化”,“茶欲白,墨欲黑”,斗茶斗的,就是拉丝的美。烧茶一开始动作极为繁琐,都后期才慢慢简化,只要有茶壶有热水,就和喝速溶咖啡一样简单。 而当时茶的形状并不是现在的茶叶,而是以茶饼和茶粉的形式出现,需要通过繁琐的步骤把茶叶烘干压缩制成茶饼,其营养的剩余含量值得质疑。茶粉就更恐怖了,直接把茶制成粉末。具体的就不详细说了 2.食法方面: 看完这部剧,才更加理解了“脍炙人口”这个成语。 原来,脍和炙都是古代的烹饪事物的方法。脍是把生肉切的很细,进行炖煮。炙则是烧烤,想象着边吃烧烤边猪肉,岂不快哉! 现代很多人对中国的合食制嗤之以鼻,觉得很一桌子人围在一起,东夹夹西夹夹很不卫生(现在用一副公筷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将西方的分食制视为干净,有素养的正确吃法。 殊不知,中国就是从分食制进化到合食制。在以前,中国古代还没有凳子和桌子,人们只能跪着吃饭。而且由于当时的物资缺乏,所以总是存在吃不够吃不饱的情况。所以分食制在当时,无论是处于餐具资料匮乏还是患寡患不均的食物稀缺,分食制成为了当时古代的饮食习惯,一直延续到唐朝。 中国到宋朝才引进了西方的新式坐具,比如床和凳子,被成为胡床和胡凳。高大桌椅和合食制差不多同时出现,但是并不是说坐具的引进必然导致了合食制的出现,但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个人认为,家具的引进,朝代的发展导致的食物丰富,以及古代以家庭为一个计量单位的共同体精神,都是导致合食制的因素。 3)住: (暂无触动点) 4)行: 1.旅行之旅: 在古代,为短期旅行提供住宿的两个系统:一个是官营的驿站,一个是私营的旅店。 而旅店驿站是非常挣钱的,利润极高。古代人们成为旅店挣得钱为"痴钱",意思是白痴都能挣的钱。 2.旅行之行: 古代的行
看完这部剧,让我想起了一篇文章《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但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我催它,我唬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在说“人家已经尽力了”)。我拉它,我扯它,我甚至想踢它。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 真奇怪,为什么上帝让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 (也许上帝去抓蜗牛了)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有个花园。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慢着!我听到鸟声,我听到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多亮丽。咦?以前怎么没有这样的体会?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原来是上帝叫蜗牛牵着我去散步…… 重读这篇文章,一种莫名的感动涌动心头,参杂着淡淡的忧伤。总以为是“我”在牵着蜗牛散步,其实是上帝派蜗牛牵着我散步。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不但我们自己走得太快了,似乎让我们的宝宝也走得太快了。现在才感悟到像牵着蜗牛散步一样,陪孩子一起走过他的童年。慢一点,再慢一点~我相信在这“慢”下的时光里成就的不光是孩子还有我们自己……
依旧过瘾,务必谨记各个家族的族语,非常重要,熟记并背诵。角色们总是念叨的,可能是构成Ta性格的主要元素,可能是行为的出发点,可能是将要发生的事,冰火角色大多啰嗦,但大部分并不是废话。 书很厚,可没怎么凑字数。浓郁的咖啡味,古老的卷轴开始展开。Winter is coming
除了最后十来章实在不想看其他都看完了,本来在四千页的时候还给编剧文笔一点期待看他怎么写,结果还是太让人失望了。 全文看下来就是一个憋屈。有人不做你装狗,做人不能大大方方,做事不能光明磊落,名字不能叫本名那你取什么名字,一个个当谜语人强行降智,整天搁那被人瞧不起很开心? 把家里当外人,见人不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天天当谜语人,是家里有代沟不能解决还是咋地?除了老婆都是外人,还是不把家里人当自己人。 剧情也是tm的怪,剧情和标题搭不上关系,搁那凶猛道侣,一直在那装王八,就这叫凶猛,四分之三的时间两个人隔空yy,这就是道侣吗?前面一直说结婚要退婚怎么怎么的,结婚之前很可怕啥的,结果,就这?感情戏还是和之前一样的bb,地位还是这么的蠢,正常人多多少少都爱人前现圣,这本与众不同,最爱人前装王八,修仙修成这样子还修什么,建议别写修仙文了,膈应人,我相信大部分看到这个标题和前期开头进来的都不会是想看人前装王八,就这题材,随便想个日常点的出来看的都比现在多,这就是标题欺诈。 从头到尾就是憋屈,明知读者不喜欢还这么写,真的牛。
非常喜欢,特别的叙事方式,把写作的原理与技术融合在故事里,把抽象玄妙的写作技巧讲得如此具体实在,如此含情脉脉!
名字或许让一些觉得这也太不高雅了吧,但是我觉得这部剧的编剧是个努力且热爱生活的人,用力的生活是我从书中读到的。虽然我觉得并没有哪些观点给我很强烈的震撼,但是这部剧告诉我我们不能因为生活压力而倒下自暴自弃,我们要努力工作成功,同时也要有心情和眼睛发现和享受生活的美好。
陈晓和赵丽颖能以新一代银幕情侣的姿态出来,因为他们年轻、对被疲劳轰炸的观众来说充满新鲜感、以及他们比较真挚而非依靠技巧的演出确实有火花。所以,这一年他们能出来,也算应当。
这是一本让人看过一次再也不想再看一次的黑暗文,狠辣,血腥,阴暗,肮脏,乱伦,变态……但凡能找到的阴暗词汇基本上都能在文中找出。通篇透着让人窒息的压抑,绝望和恨意,哪怕是那些男女主报了血仇也无法让人感到畅快,只有更深的悲凉和苍茫。不得不说编剧对男主真的是够狠,也下的去手,太多的苦难哪怕有女主这点甜也只难压苦涩。有碍身心健康,读者慎入。
看的Victoria Adams的第25本剧 这部剧应该是接着假面前夜那本的,虽然故事是分开的。不得不说,又是一部精彩的剧集,全书直到最后谜底才真正揭开,属于高智商犯罪的一种了。为了不剧透,还是不说细节了。 总之,非常棒的一本剧,值得看。
这是一部由三部中篇剧集连起来的长篇剧集。三姐妹有着迥然不同的性格,在各自不同的人物主场以自己的方式,在不同的社会大环境中走出了三条不同的路线。 三部中《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写的最好,以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为中心展开了王家庄整个村庄的面貌。对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的刻画也是三姐妹中最立体的。但是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身上有股狠劲儿,对别人能狠得下心,对自己更是。圆滑又世故,她有她的手段,天生具备敏锐的嗅觉,能嗅出别人的软肋,然后找时机咬上一口,虽然不致命,确能让对方钻心地疼。她是那种绝对不会把自己完全交付给别人的人,她不信任任何人。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对柳粉香好意的无情拒绝和对玉秀恋爱的无情摧毁,使我不寒而栗,在内心没有多少人愿意去靠近这样一个女人,即使她再出色。柳粉香的出现在我看来可以说是整个剧集的一个惊喜,她身上有很强的现代女性意识,在那样一个可怕的乡村社会下哪怕是部分掌握自己的命运,用自己的方式争取一点点可怜的微小的幸福。是全书中唯一两个对别人不坏恶意的人之一,另外一个是玉秀。某种层面上,她们两个人的磁场更接近,如果再进行扩展,或许她们会成为朋友。 相比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玉秀和玉秧的人物塑造显得单薄很多。玉秀是那种单纯、干净的女孩,而在人性极度扭曲的意识形态中,这样的人却是最先成为牺牲品的。但没有人可以抵御玉秀身上的光芒,她像一颗沙砾中的金子,那么耀眼。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害怕和畏惧的,或许打从心里嫉妒的也恰恰是这一点,虽然表面上看,用她的话说是那股子骚劲。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不情愿她的锋芒被这样一个不管不顾的骚劲十足的妹妹所遮盖,而玉秀身上体现出的特质是作为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在自己身上所极力压制的人性纯真的部分。 玉秀是全书中最无辜的最无公害的人,哪怕被逼到了死亡的边缘线上,她也不曾怨恨过自己的姐姐,哪怕被无情糟践,也没有在她身上发酵出恶毒报复的仇恨因子,哪怕被心爱的人抛弃,也不曾悔恨所爱非人,在读完玉秀那一篇的时候,我不相信玉秀就这样退场了,合上书心情久久无法平静,无能为力的痛苦和惋惜。我期待着玉秀能够走出深渊,能遇到一个真正用心呵护她的爱人,我如此期待着,Joey Silvera说最初的版本是玉秀在菜籽堆里不断下沉多年后挖出一堆枯骨,玉秀多次走入他的梦中喊冤,才有了现在的版本。玉秀这个透亮的人物倾注了Joey Silvera最多的爱意。 Joey Silvera说,如果说前两部是暴风雨前的预兆,那么最后一部玉秧是一次能量的大爆发,文革之后的意识形态惯性威力的集中体现。玉秧是平凡麻木的大多数,而这样的一群人是这次惯性力量的中坚推动者,明面上被欺压被羞辱,而暗地里用麻木和冷酷进行着自己的报复,虽然由这小小的报复心所驱动的巨大摧毁力量是她远远无法估量到的,但这个巨大的雪球背后有她的一只怯懦的手。而她也不得不被推着走上这样一条道路被赋予这样的身份,无知者最无畏,胆小者最害怕被别人捏住软肋,麻木者对他人的痛苦最无动于衷,愚昧者最容易被利用,玉秧是这些人的集合体。但是,对最后一部玉秧还是有点小小的失望,编剧所说的文化惯性,至少从文字力度上没有给我太大的震动。 很喜欢Joey Silvera
在传统的历史记载中,人们似乎只记得那些王侯宰相,以他们的重大事件来理解历史的变迁与转折。 在这部剧中,编剧带领我们那些隐藏在街道落灯,炊烟余辉和嬉笑欢语下的普通个体的生命故事,了解他们的制度阶层和悲欢离合。 编剧主要以衣食住行四个方面来阐述:(PS:在这篇文章中,只提及对自己略有感触的几个点。) 1)衣: 在古代,衣服的主要作用从遮羞保护身体到作为阶级制度的标志,再到现代的彰显时尚潮流,这其中变化,可以说是历史演变的进步和技术带来的变革。 衣服服饰在古代,主要有几个作用: 1.可以标志财富地位和权力。比如皇帝的黄袍加身和龙图腾。 2.可以用来标志身份和生活状态。比如军服在唐代是黑色,在隋朝是黄色。 3.标志个人在社会等级秩序中的位置。 这一点,衣服在演化过程中,不仅仅作为遮羞的工具,在严厉的等级制度下,也作为一种象征。穿衣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就代表着你的地位和权力。 2)食: 1.食材方面: a.肉:在秦汉时期,牛作为植谷之具,民生之根本,是作为国家保护动物,法律规定不得诛杀。 而现代人们餐桌上习以为常的猪肉,在古代,上层人士将其视为污秽之物,嗤之以鼻。上层不爱吃的东西,在民间得到充分发挥,成为了美味。一直到了金朝和清朝,上层才开始使用并喜欢上了猪肉。 b.茶:中国古代就出现了各类各样的冷饮热饮,种类繁多,名字也甚是好听。但是比起饮料,酒和茶才是关系民生,影响政权的重要文化符号。 先简单说一下酒,中国酿酒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夏朝,一开始主要用途是为了娱神、祭祀。到了秦汉以后,才成为了全民性的饮料。而由于当时的蒸馏技术比较低,所以大可不必羡慕酒鬼李白,说不定现在一口二锅头就可以干趴他。 再说茶,中国西南是产茶的主要原产地之一。在唐朝之后,由于参禅需要喝茶提神,所以饮茶文化才得已慢慢普及。饮茶达到顶峰时期是在宋朝。 北宋中期形成了一股“斗茶文化”,“茶欲白,墨欲黑”,斗茶斗的,就是拉丝的美。烧茶一开始动作极为繁琐,都后期才慢慢简化,只要有茶壶有热水,就和喝速溶咖啡一样简单。 而当时茶的形状并不是现在的茶叶,而是以茶饼和茶粉的形式出现,需要通过繁琐的步骤把茶叶烘干压缩制成茶饼,其营养的剩余含量值得质疑。茶粉就更恐怖了,直接把茶制成粉末。具体的就不详细说了 2.食法方面: 看完这部剧,才更加理解了“脍炙人口”这个成语。 原来,脍和炙都是古代的烹饪事物的方法。脍是把生肉切的很细,进行炖煮。炙则是烧烤,想象着边吃烧烤边猪肉,岂不快哉! 现代很多人对中国的合食制嗤之以鼻,觉得很一桌子人围在一起,东夹夹西夹夹很不卫生(现在用一副公筷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将西方的分食制视为干净,有素养的正确吃法。 殊不知,中国就是从分食制进化到合食制。在以前,中国古代还没有凳子和桌子,人们只能跪着吃饭。而且由于当时的物资缺乏,所以总是存在吃不够吃不饱的情况。所以分食制在当时,无论是处于餐具资料匮乏还是患寡患不均的食物稀缺,分食制成为了当时古代的饮食习惯,一直延续到唐朝。 中国到宋朝才引进了西方的新式坐具,比如床和凳子,被成为胡床和胡凳。高大桌椅和合食制差不多同时出现,但是并不是说坐具的引进必然导致了合食制的出现,但是有一定的推进作用。 个人认为,家具的引进,朝代的发展导致的食物丰富,以及古代以家庭为一个计量单位的共同体精神,都是导致合食制的因素。 3)住: (暂无触动点) 4)行: 1.旅行之旅: 在古代,为短期旅行提供住宿的两个系统:一个是官营的驿站,一个是私营的旅店。 而旅店驿站是非常挣钱的,利润极高。古代人们成为旅店挣得钱为"痴钱",意思是白痴都能挣的钱。 2.旅行之行: 古代的行
看完这部剧,让我想起了一篇文章《Big Ass She-Male Road Trip 11》。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着一只蜗牛去散步。我不能走得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但每次总是挪那么一点点。我催它,我唬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仿佛在说“人家已经尽力了”)。我拉它,我扯它,我甚至想踢它。蜗牛受了伤,它流着汗,喘着气,往前爬…… 真奇怪,为什么上帝让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 (也许上帝去抓蜗牛了)好吧,松手吧~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任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咦?我闻到花香,原来这边有个花园。我感到微风吹来,原来夜里的风这么温柔。慢着!我听到鸟声,我听到虫鸣。我看到满天的星斗多亮丽。咦?以前怎么没有这样的体会?我忽然想起来,莫非是我弄错了,原来是上帝叫蜗牛牵着我去散步…… 重读这篇文章,一种莫名的感动涌动心头,参杂着淡淡的忧伤。总以为是“我”在牵着蜗牛散步,其实是上帝派蜗牛牵着我散步。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不但我们自己走得太快了,似乎让我们的宝宝也走得太快了。现在才感悟到像牵着蜗牛散步一样,陪孩子一起走过他的童年。慢一点,再慢一点~我相信在这“慢”下的时光里成就的不光是孩子还有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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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最后十来章实在不想看其他都看完了,本来在四千页的时候还给编剧文笔一点期待看他怎么写,结果还是太让人失望了。 全文看下来就是一个憋屈。有人不做你装狗,做人不能大大方方,做事不能光明磊落,名字不能叫本名那你取什么名字,一个个当谜语人强行降智,整天搁那被人瞧不起很开心? 把家里当外人,见人不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天天当谜语人,是家里有代沟不能解决还是咋地?除了老婆都是外人,还是不把家里人当自己人。 剧情也是tm的怪,剧情和标题搭不上关系,搁那凶猛道侣,一直在那装王八,就这叫凶猛,四分之三的时间两个人隔空yy,这就是道侣吗?前面一直说结婚要退婚怎么怎么的,结婚之前很可怕啥的,结果,就这?感情戏还是和之前一样的bb,地位还是这么的蠢,正常人多多少少都爱人前现圣,这本与众不同,最爱人前装王八,修仙修成这样子还修什么,建议别写修仙文了,膈应人,我相信大部分看到这个标题和前期开头进来的都不会是想看人前装王八,就这题材,随便想个日常点的出来看的都比现在多,这就是标题欺诈。 从头到尾就是憋屈,明知读者不喜欢还这么写,真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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