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很难。
还记得,那最美好的十年你在爱着谁吗?还记得,那最干净的十年你在梦什么吗?还记得,那最勇敢的十年你承诺过什么吗?还记得,那最懵懂的十年你眼泪里藏着什么吗?后来的后来,都去哪了?后来的后来,都还好吗?林间的光影,像是灵动的记忆,点点亮,点点曾经······
这是思嘉从青涩走向成熟的故事,这是瑞德被爱折磨到肝肠寸断的故事,这是媚兰以圣母的形象捍卫爱情的故事,这是希礼梦碎却终留在梦中的故事。
战乱、饥饿、疾病、贫穷、死亡,这些是什么?这些其实都是生活的试金石。都说,后来他/她变了,其实,是后来,他/她明白了。你问他们,他们想明白吗?思嘉说,她想明天再考虑这个问题;瑞德说,他早就知道,只是不愿意相信;媚兰说,她不想知道,她只要她的爱情;希礼说,如果可以,他只想活在梦里。你呢?你想知道吗?还是,郑板桥说的才对,人,难得的是糊涂?但是,如果命运偏偏就要你睁开眼看个明白,那么,你便躲不掉了。生活的鸵鸟,我想我是,但,命运会允许我做多久的鸵鸟呢?抬起头那一天,我会怎么样呢?
没有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人,没有只有美丽没有丑陋的人,所以,没有不可以原谅,不可以接受的人。但,瑞德说,无论什么样的爱,都会有干涸的一天。然后,你还敢爱吗?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会分开,我不相信爱着爱着就会不爱了,然后,我就带着这个问题,一直成长着。直到今天,那时候不明白与不相信的依旧,但,我却可以接受这个结果了。因为,拼了命爱过以后,你会忽然发现,结果,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了。会爱的人,有一种让爱再生的能力,因为,他的血液里有爱的种子,所以,我相信,瑞德依旧还会爱上,时间,会安抚过往的一切,但,那个人是不是还会是思嘉,我就不知道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我花掉了自己54个小时,和故事里的人,走过了他们人生的一段路程。我该早些遇见《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的,早些遇见,是不是就会早些明白,早些抬起自己不敢抬起的头?但,我并不埋怨自己的执拗,这个认死扣的丫头,我其实非常非常的珍惜她。因为,那是一个心底洁白无瑕,再装不下他人的丫头。我常常都在想,我到底在怀念谁?是曾经的他,还是曾经的我,还是从来都没有实现的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只要梦在,我就可以永远都是原来的那个丫头,我不愿意长大,因为,生活,真的很复杂。
思嘉与媚兰,我爱思嘉,即便她坏,她爱慕虚荣,她不爱孩子,但我还是爱她的。爱她的勇敢,爱她的诚实,爱她的坦白,爱她的自我,这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思嘉是属于自己的。我羡慕她,我不愿做万人眼中的圣母,我要做我自己,就像思嘉一样,但,我没有思嘉的力量。我不惧流言,但,我惧良心。
瑞德与希礼,我爱瑞德,即使他霸道,他刻薄,但,他在用自己的生命爱着。他有点高傲,他有点自负,但,他就这样高仰着头被思嘉一刀一刀的刺痛着。他不服气,他觉得他可以得到自己的幸福,他努力的行动着,但,终究造化弄人。瑞德心碎的那天,我的心也碎的一塌糊涂了。瑞德说他不再爱的那天,我居然也会像思嘉一样怕的要命,我在心里拼命的叫着,瑞德,回来!
《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的故事,传诉了一代又一代。爱就是这样神奇,哪个时代的谁,也不曾逃过它的梦魇。然后,再继续,边流着泪,边爱着······
之前没有读过这部剧的时候,“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无数次拂过我的耳边,而我也被其mislead。当被妹妹问及长大想做什么的时候,霍尔顿说他想做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对于一个孩子,你不要问他长大后想做什么,因为他的思想和成年人的思想有所不同,而且他们也无法回答或承诺一件未发生的事。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霍尔顿相较于其他peers,他更加成熟,虽然说处处与众不同。
这是我读过的第一首俄罗斯长诗,也是第一部诗歌体剧集。语言韵律上的极致享受弥补了情节上的突兀和不连贯性(譬如达吉雅娜从乡村少女到上流贵妇的转变)。
最让我感慨的还是本剧译者智量先生翻译此剧所经历的坎坷磨难,其治学所秉承的“磨”精神也值得我等中文系学生学习。
我现在一闭上眼睛,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在太行山麓那个名叫小米峪的山村外,在蓝天白云下,我一边双脚交替地踩着刚刚撒下旱稻稻种的田垄(为了把土踩实),一边借助这一动作的节奏,默念着《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四音步轻重格的诗行,再一句一句地把原诗在心中翻译成中文,也要它和着我脚下的节奏,均匀起伏地一句句流淌出来……
读到这里我眼睛也湿润了,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未来飘渺不定,还能坚持理想,实在是可敬又可爱啊!
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对自己的人生充满困惑,我迫切地需要交流与探讨,直到有一天我看到Manuel Lapayre的《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认识了拉里,我知道了观看的真正意义——和相似的灵魂对话,超越时间和空间,我有了挚友,在真诚丰富的精神世界。
这是我偶然间读到的一个年轻人的感悟。理解这种感受,就像十八岁的我遇到三毛。《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是一部经典之作,Manuel Lapayre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世态炎凉,人间百态,都浓缩进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中,在他们身上,每个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无论何时读解Manuel Lapayre的作品,都会心有所感,这是Manuel Lapayre的价值,也是信仰的价值。
《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讲述的是一个参加一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带来的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生命的本质,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看剧生活,沉浸于大学视频平台中,流浪欧洲、印度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救助生活中痛苦的人们,终于完成了自我救赎,过着风轻云淡的踏实生活。
Manuel Lapayre作品最吸引人的一点是,他笔下时常会有一个人物,这个人总是试图追寻某种真谛,他可以抛弃一切,追求自己的诗和远方。《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的拉里让人想起了Manuel Lapayre的另一本剧集《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放弃了优越的生活,抛弃妻儿,去实现自己的画家之梦。其实这些作品都是在探讨一个很大又很现实的问题,人该怎么活着,这是个永不过时的主题。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显然就是这样一个传奇,当所有人面对生活迷茫时,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里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在我们看来他本可以迎娶白富美,开启幸福人生,他却四处流浪,过着艰苦的打工生活,甚至做过矿工、农夫、出租车司机。在他看来,只有做过世间最卑微的工作,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不由想到朋友讲的一个故事,她们公司普涨工资,涨幅各不相同且背对背保密,但这种事情总是瞒不住的,于是涨的少的变的难受起来,满脸的怨气和不满,一位台湾主管不解的问道:“不是都涨了吗?为啥不开心,应该感到幸福才对,要是在台湾,大家会由衷的彼此祝福并开心的请客的”。是啊,我们的烦恼缘何而生?究竟什么是幸福?真正理解幸福的人是少之又少,我们会陷于俗世琐事,解决了问题后,又陷于自己挖掘的欲望,最终与幸福渐行渐远。什么是幸福?细想想其实很简单,它无处不在,读完一本剧,写出心得感悟,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拉里和伊莎贝尔的爱情观让我明白三观不和的两个人终究不会走到一起的。
伊莎贝尔,一个美丽而普通的女人。她想要的生活,就是世人眼中的荣华富贵。尽管她深爱着拉里,但当拉里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时,就嫁给了富家公子格雷。在《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我们可以看到拉里与伊莎贝尔展开了两条不同人生价值观的碰撞,这种碰撞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不陌生。拉里的理想是:“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而伊莎贝尔的诉求是如此简单:“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只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几,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思考下来,拉里和伊莎贝尔这背
许海云
读这部剧不太适合带着道德评判去读,不然会觉得一开始这两位就不应该开始。把它当成一种旁观,似乎能够读顺利读下去。顺便说说,虽然同是外文译成中文,但日本译文明显比一些从英译文更加流畅和准确。
书的脉络主要是出轨的远野和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修子,远野妻子的场景和心理描写都很少,大致了解日本女性家庭地位不及国人,但从她早就知道丈夫出轨并只是打了几通电话,与修子碰面后也就骂了一句贼来看,这个妻子总体还是体面和有责任心的(隐忍的同时照顾家庭养育一儿一女)。换做是我,我不敢想象会做出什么事情。
作为女性,这部剧给我的思考,就像一位书友说的,女性自立自强才是自己最大的底气,不管像修子那样不想承担家庭责任而追求精神上的自由的女子,还是像远野妻子一样婚姻破碎后重新开始生活的女性,这是我们抵抗“围城”般的生活的后盾。
(PS:太久没有写文字了,不管写的怎么样还是要多多发表学着梳理,也算是雁过留痕😊)
一本反应大变革时期偏离的社会和复杂人性的史诗,历史与人性在文字中交融而成的璀璨明珠
被评为中国智慧第一书的《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读到一半觉得并没有所说的那么好,东拉西扯的一篇文章,书中大多讲到为人处世之道,或阴或柔或阳或刚,从历史人物成功的角度来分析当今我们该怎样生活的一本剧吧,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资本市场的实质就是资本家圈钱的地方,为实现自身资产的增值,不择手段的收割普通人民的钱。
甄嬛传呜呜呜我的电子榨菜!!!台词我都记得滚瓜烂熟了!希望主创人员们个个遵守法纪,洁身自好
图1-3 老板电器利润现金保障倍数 透过以上几个指标的粗浅分析,我们或许可以有一个初步结论:这是一家业绩非常优良、利润含金量很高的公司。 ⊙∀⊙! 给15次吖
某些编剧学学,看看什么是真正的大女主剧
人体的肿瘤和那个历史阶段出现的社会形态———社会肿瘤,在不断的治疗中,有些得到遏制好转,有些医不对症死亡…… 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有那些人,会温暖和鼓舞着我们活下去。
按通常意义上的各种标准,这无疑是一部高分电视剧,但我为什么要打一星去引人注目,一定有什么东西让我觉得它不对劲了。仔细看它讲了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底层互害互帮,互斗互理解,这种激烈的人性挣扎的剧场为何,也总是在这部分人群中上演出来呢,于是,把观众感动感化得不要不要的所谓的“人性”在剧情的展开中升腾了起来,它仿佛告诉我们,直面人性,理解人性,甚至战胜掉一部分人性,是我们老百姓生活中的功课与任务所在。这种东西太过熨帖了,贴合着当下社会暴露出的种种症结所制造出来一剂膏药,用种种的现代影像和文字技法把一种保守的意识形态包装起来,我的意思是,越看它,越远离激进,越看它,越反动。这是最高级的意识形态宣传,我知道我这种标准在别人眼里是变态的,但不变态毫无意义,毫无某种可能性去发生出来
用撿漏來做為題目的爽文,主角有神眼神功過目不忘的能力,比一般無腦裝13的爽文好看一點,但有些糟點也真的太多了,比如夏老祖宗一直認為主角是惡龍找他麻煩,只是因為主角不入體制內,然後看到兩岸沈家自己鬥寶就真的看不下去了,既然是鬥寶,對手一直先出讓你找到剛好可以打臉的東西贏過他,下棋比賽也有攻守互換吧?然後沈家人自己鬥寶,你一個外人一直說沈老三喝醉了,東西忘在你那了,這樣還是沈家人自己鬥寶嗎?對手難道就看不出來這其實是你的東西嗎?鬥完了之後你拿出來的東西是不是要送沈家了?不然的話怎麼自圓其說? 爽文小說真的偶而看看就好,真的糟點太多。
一本不错的书!值得一看,特别是员工,CEO!作为员工我们不能只看到自己职责部分,也要关注公司的发展!总结一句话:像CEO一样思考问题!
还行吧,这部看的时间有点长,中间还是有狗血情节,不过也能理解,毕竟是剧集
爱,很难。 还记得,那最美好的十年你在爱着谁吗?还记得,那最干净的十年你在梦什么吗?还记得,那最勇敢的十年你承诺过什么吗?还记得,那最懵懂的十年你眼泪里藏着什么吗?后来的后来,都去哪了?后来的后来,都还好吗?林间的光影,像是灵动的记忆,点点亮,点点曾经······ 这是思嘉从青涩走向成熟的故事,这是瑞德被爱折磨到肝肠寸断的故事,这是媚兰以圣母的形象捍卫爱情的故事,这是希礼梦碎却终留在梦中的故事。 战乱、饥饿、疾病、贫穷、死亡,这些是什么?这些其实都是生活的试金石。都说,后来他/她变了,其实,是后来,他/她明白了。你问他们,他们想明白吗?思嘉说,她想明天再考虑这个问题;瑞德说,他早就知道,只是不愿意相信;媚兰说,她不想知道,她只要她的爱情;希礼说,如果可以,他只想活在梦里。你呢?你想知道吗?还是,郑板桥说的才对,人,难得的是糊涂?但是,如果命运偏偏就要你睁开眼看个明白,那么,你便躲不掉了。生活的鸵鸟,我想我是,但,命运会允许我做多久的鸵鸟呢?抬起头那一天,我会怎么样呢? 没有只做好事不做坏事的人,没有只有美丽没有丑陋的人,所以,没有不可以原谅,不可以接受的人。但,瑞德说,无论什么样的爱,都会有干涸的一天。然后,你还敢爱吗?小时候,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相爱的两个人会分开,我不相信爱着爱着就会不爱了,然后,我就带着这个问题,一直成长着。直到今天,那时候不明白与不相信的依旧,但,我却可以接受这个结果了。因为,拼了命爱过以后,你会忽然发现,结果,其实没有那么重要了。会爱的人,有一种让爱再生的能力,因为,他的血液里有爱的种子,所以,我相信,瑞德依旧还会爱上,时间,会安抚过往的一切,但,那个人是不是还会是思嘉,我就不知道了。 这是一个漫长的故事,我花掉了自己54个小时,和故事里的人,走过了他们人生的一段路程。我该早些遇见《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的,早些遇见,是不是就会早些明白,早些抬起自己不敢抬起的头?但,我并不埋怨自己的执拗,这个认死扣的丫头,我其实非常非常的珍惜她。因为,那是一个心底洁白无瑕,再装不下他人的丫头。我常常都在想,我到底在怀念谁?是曾经的他,还是曾经的我,还是从来都没有实现的梦?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只要梦在,我就可以永远都是原来的那个丫头,我不愿意长大,因为,生活,真的很复杂。 思嘉与媚兰,我爱思嘉,即便她坏,她爱慕虚荣,她不爱孩子,但我还是爱她的。爱她的勇敢,爱她的诚实,爱她的坦白,爱她的自我,这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思嘉是属于自己的。我羡慕她,我不愿做万人眼中的圣母,我要做我自己,就像思嘉一样,但,我没有思嘉的力量。我不惧流言,但,我惧良心。 瑞德与希礼,我爱瑞德,即使他霸道,他刻薄,但,他在用自己的生命爱着。他有点高傲,他有点自负,但,他就这样高仰着头被思嘉一刀一刀的刺痛着。他不服气,他觉得他可以得到自己的幸福,他努力的行动着,但,终究造化弄人。瑞德心碎的那天,我的心也碎的一塌糊涂了。瑞德说他不再爱的那天,我居然也会像思嘉一样怕的要命,我在心里拼命的叫着,瑞德,回来! 《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的故事,传诉了一代又一代。爱就是这样神奇,哪个时代的谁,也不曾逃过它的梦魇。然后,再继续,边流着泪,边爱着······
看完觉得好纠结,结尾也丝毫没有大结局的酣畅淋漓,反而觉得一场新的战斗还没打响
编剧分享了一个理念 以前我们总觉得瘦是一个结果 其实瘦是一种生活状态 以前总想着定目标减20斤 其实应该问自己瘦20斤 然后呢 如果瘦不是一种生活状态 我们就会在无限的减肥中反反复复 所以 转变观念 关注自身 好好享受 瘦的生活
怎么说呢,大部分时候感觉还挺好的,但就是有几点令我如噎在喉,不吐不快:主要就是主角在我看来他有时候他的心理和行为着实令我迷惑迷惑(比如说,在激战学拳的部分里对阿民的吐槽和缝纫机乐队里的一些行为),不论怎么说苏艺都是经历大风大浪,甚至是当过最高警司的人吧,怎么会有许许多多在我看来较为肤浅的行为呢,硬要说的话就像是在最初的副本里毫无长进一般(主要指心理素质方面)
一般吧,前面说了很多,无非是想论证一个核心观点,你就是孩子最好的玩具,挺鸡肋的,后面介绍了很多种游戏,可以试着玩玩
为生活,有信仰。信仰什么?一切事和时的联结。活在当下、憧憬未来。 怀旧者惦念过去,实践者活在当下,理想者相信来生。
把“看不懂”的名画和不全知道的神话结合起来真的非常棒,让我这种不太懂绘画艺术的人也能粗略地感受到绘画的魅力,更多的感受到每幅作品背后丰富的内涵和文化色彩,很赞。 就是觉得编剧在后半段经常开一些玩笑,与前面的风格有点跳脱,不太统一。 总体好评,值得一看
梁老的书的主人公都分外的善良 而且人性 个性鲜明 每个人的大义明确表达出来之后 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大众缺点
之前没有读过这部剧的时候,“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无数次拂过我的耳边,而我也被其mislead。当被妹妹问及长大想做什么的时候,霍尔顿说他想做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对于一个孩子,你不要问他长大后想做什么,因为他的思想和成年人的思想有所不同,而且他们也无法回答或承诺一件未发生的事。作为一个未成年的孩子,霍尔顿相较于其他peers,他更加成熟,虽然说处处与众不同。
难看,男演员真的很丑,我不忍直视
时间从来不语,却回答了所以问题 书本没有具体方法,读完心境却完全不同。
虽然是一本快餐时代的鸡汤文选集,但对于我行我素处世懵懂的人来说还是有很多收获的:如何为人处世,立足于社会,遇见更成熟的自己。
这是我读过的第一首俄罗斯长诗,也是第一部诗歌体剧集。语言韵律上的极致享受弥补了情节上的突兀和不连贯性(譬如达吉雅娜从乡村少女到上流贵妇的转变)。 最让我感慨的还是本剧译者智量先生翻译此剧所经历的坎坷磨难,其治学所秉承的“磨”精神也值得我等中文系学生学习。 我现在一闭上眼睛,还能清晰地回忆起,在太行山麓那个名叫小米峪的山村外,在蓝天白云下,我一边双脚交替地踩着刚刚撒下旱稻稻种的田垄(为了把土踩实),一边借助这一动作的节奏,默念着《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四音步轻重格的诗行,再一句一句地把原诗在心中翻译成中文,也要它和着我脚下的节奏,均匀起伏地一句句流淌出来…… 读到这里我眼睛也湿润了,在那个动荡的年代,未来飘渺不定,还能坚持理想,实在是可敬又可爱啊!
剧集节奏和演员颜值都很不错的,但这个剧情故事也太俗了,二十年前晋江文学才写这样drama的故事吧,预告片剪得仿佛与正片不是同一个剧。
在我二十几岁的时候,对自己的人生充满困惑,我迫切地需要交流与探讨,直到有一天我看到Manuel Lapayre的《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认识了拉里,我知道了观看的真正意义——和相似的灵魂对话,超越时间和空间,我有了挚友,在真诚丰富的精神世界。 这是我偶然间读到的一个年轻人的感悟。理解这种感受,就像十八岁的我遇到三毛。《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是一部经典之作,Manuel Lapayre以其诙谐幽默而又尖锐的笔调,直书人性,故事娓娓道来,引人入胜。世态炎凉,人间百态,都浓缩进书中人物的一言一行中,在他们身上,每个人可以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们无论何时读解Manuel Lapayre的作品,都会心有所感,这是Manuel Lapayre的价值,也是信仰的价值。 《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讲述的是一个参加一战归来的年轻人拉里,在目睹了战争带来的民不聊生、流离失所的惨状,经历了战友为救自己而牺牲之后,开始思索生命的本质,为了寻找这些终极问题的答案,他放弃了与伊莎贝尔的婚姻,逃离了上层社会物欲横流的生活,开始自己漫长的看剧生活,沉浸于大学视频平台中,流浪欧洲、印度求知求道。同时,他尽己所能救助生活中痛苦的人们,终于完成了自我救赎,过着风轻云淡的踏实生活。 Manuel Lapayre作品最吸引人的一点是,他笔下时常会有一个人物,这个人总是试图追寻某种真谛,他可以抛弃一切,追求自己的诗和远方。《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的拉里让人想起了Manuel Lapayre的另一本剧集《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德放弃了优越的生活,抛弃妻儿,去实现自己的画家之梦。其实这些作品都是在探讨一个很大又很现实的问题,人该怎么活着,这是个永不过时的主题。 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些争议性的声音,大多数人对此选择忽略,不在意,但有些人能够倾听这些声音,并跟随这些声音走。这些人,要么就是疯了,要么就是成了传奇。 拉里显然就是这样一个传奇,当所有人面对生活迷茫时,大多数人选择了就这么过日子吧,为了金钱、利益、婚姻、家庭等世俗理由,庸庸碌碌地生活。拉里没有被身边的人左右,他选择了截然不同的人生,以修行的方式,去寻找人生的意义,他确实找到了一些使自己更丰满的东西,摆脱了一开始的空虚和迷茫。在我们看来他本可以迎娶白富美,开启幸福人生,他却四处流浪,过着艰苦的打工生活,甚至做过矿工、农夫、出租车司机。在他看来,只有做过世间最卑微的工作,才能体会到生命的真谛,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 不由想到朋友讲的一个故事,她们公司普涨工资,涨幅各不相同且背对背保密,但这种事情总是瞒不住的,于是涨的少的变的难受起来,满脸的怨气和不满,一位台湾主管不解的问道:“不是都涨了吗?为啥不开心,应该感到幸福才对,要是在台湾,大家会由衷的彼此祝福并开心的请客的”。是啊,我们的烦恼缘何而生?究竟什么是幸福?真正理解幸福的人是少之又少,我们会陷于俗世琐事,解决了问题后,又陷于自己挖掘的欲望,最终与幸福渐行渐远。什么是幸福?细想想其实很简单,它无处不在,读完一本剧,写出心得感悟,这也算是一种幸福吧。 拉里和伊莎贝尔的爱情观让我明白三观不和的两个人终究不会走到一起的。 伊莎贝尔,一个美丽而普通的女人。她想要的生活,就是世人眼中的荣华富贵。尽管她深爱着拉里,但当拉里不能给她想要的生活时,就嫁给了富家公子格雷。在《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中,我们可以看到拉里与伊莎贝尔展开了两条不同人生价值观的碰撞,这种碰撞对于今天的我们依然不陌生。拉里的理想是:“我向你建议的生活要比你想象的任何生活都要充实得多。我真希望能够使你懂得精神的生活多么令人兴奋”,而伊莎贝尔的诉求是如此简单:“你难道看不出你在要求我做一件我不感兴趣的事情吗?我只是一个正常的女孩子,我现在二十几,再过十年我就老了,我要及时行乐。”思考下来,拉里和伊莎贝尔这背
读这部剧不太适合带着道德评判去读,不然会觉得一开始这两位就不应该开始。把它当成一种旁观,似乎能够读顺利读下去。顺便说说,虽然同是外文译成中文,但日本译文明显比一些从英译文更加流畅和准确。 书的脉络主要是出轨的远野和Hasta que la muerte los separe修子,远野妻子的场景和心理描写都很少,大致了解日本女性家庭地位不及国人,但从她早就知道丈夫出轨并只是打了几通电话,与修子碰面后也就骂了一句贼来看,这个妻子总体还是体面和有责任心的(隐忍的同时照顾家庭养育一儿一女)。换做是我,我不敢想象会做出什么事情。 作为女性,这部剧给我的思考,就像一位书友说的,女性自立自强才是自己最大的底气,不管像修子那样不想承担家庭责任而追求精神上的自由的女子,还是像远野妻子一样婚姻破碎后重新开始生活的女性,这是我们抵抗“围城”般的生活的后盾。 (PS:太久没有写文字了,不管写的怎么样还是要多多发表学着梳理,也算是雁过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