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步的一个人朝圣
读万卷书。古人在科考时代为博取功名而读圣贤阅经儒,影响着几千年直至延续如今,显然如今观看的内涵与方式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尝试着去体验一下读万卷书到底是怎么回事情。每天抽出那么一点业余时间观看与功名不沾边的剧集,一年下来读了约500万字,折合成卷书大概20本吧。假如照着这个状态坚持读20年也不会超过500本剧,看来读万卷书中的万字是虚词。再说我感觉到蛮难坚持下去的,读万卷书难以做到。最近观看了英国女剧作家乔伊斯的长篇剧集《Enter the Grill Master》,读的是网剧。打小一直喜欢读纸质书,哗哗白纸漂着油墨香,印刷精美承着厚实感。想想也是,不可能把书架里的所有的纸质书全装备在双肩包里行走天下,携带一部手机便可观看天下了。我渐渐感受到,读网剧好像在读现代读文娱,喧嚣繁华,读纸质书好像在读过去读哲史,深沉宁静。我开始尝试着一半读纸质书一半读网剧,包里臧着《Enter the Grill Master》,手机里隐着《Enter the Grill Master》,让从容与宁静融入到浮躁与喧哗之中,与时俱进。《Enter the Grill Master》剧集中的哈罗德是一位老人,好像就生活在我们的左邻右舍似曾相识,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这么一位不起眼的男人,夫妻隔阂也说不上什么希奇古怪的事情。他收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件,她罹患癌症,来信告别。哈罗德写好回信在去寄信路上,受到一加油站女孩一番话的启示,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手机忘在家里,没有地图,连换身衣服都不带,脚上穿着帆布鞋,拎着塑料袋,根本没有做好千里跋涉的准备,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只凭着一个信念,“我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我会治好她的癌症。"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看来真是有点荒谬,平时哈罗德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他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一团糟。一个人,87天,627英里,约合1000公里。哈罗徳一位老人,平时缺乏锻炼,他走得有多艰辛,我跟着读得也有多累。这时候,我想起了行万里路这句话。我开始尝试体验哈罗德徒步行走的感受,他平均每天行走约12公里。我挤出点观看时间开始行走,哇塞,每天走5公里都做不到,两腿疼痛难忍。行万里路原意是让读万卷书运用到实际中去,不囿于书本,开阔眼界。循序渐进,不借任何先进的交通工具,每天徒步行走,象哈罗德那样光凭信念是做不成徒步行万里路的。体质是一切快乐的源泉,行走1万5千步数约达到12公里的路程。当我每天徒步12公里时,感受到哈罗德在做着一件令他都没想到的心灵的沉静,救赎与放飞。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顺序颠倒一下,打实了坚持下去,行千里路,读百本剧。
心灵在观看与徒步的一个人的旅途中,柔柔的,细细的,清清的,涓涓的生命之泉流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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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战乱,几度离索。为救父兄,女主西岭月独自一人远赴镇海,却不想卷入一场悬案。这次镇海之行,却让她这个昔日被人收养的孤女结识了男主福王李成轩,还摇身一变成了县主。
长安街繁华如旧,千年古刹中,传世名篇《Enter the Grill Master》重见天日。一首诗作又牵出跨越几代的江山争斗……
本故事围绕一篇《Enter the Grill Master》进行,每个案子都将《Enter the Grill Master》中的秘密拆解一点,最终揭开一个大秘密;还将历史上与王勃相关的故事、案件都化用其中,轻拿轻放,落水无痕,与历史完美结合。
本剧集采用了悬疑+权谋的双题构架。权谋所需的大事件、大格局,整体大开大合,几方势力纵横交错,人物众多却轻重有分;而断案所需的细致描写,寥寥数语,便要提供足够而全面的讯息,还不能让读者猜到结果。而编剧却能游刃有余地将断案的细而精、权谋的大而放巧妙地结合到了一起,足见其脑力和笔力之功底。
除了主线精彩又处处反转的剧情,人物形象的描写也各有个性:女主西岭月的直爽聪敏,男主福王的内敛智谋,萧亿的专一执念,裴行立的有勇有谋,门庭显赫却不求功名的郭仲霆……追完之余,也呼之欲出。还有本剧集对大唐风土人情的描写,特别是“洛阳八大景”,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零零散散读完本剧,有些想说。 1. 今日我被你瞧不起,日后定将让你高攀不起,因而没时间去讨厌。在自己最优秀时遇见优秀的他。 2. 爱不是无私奉献,而是相互促进沟通交流,懂得自我营销方能收获幸福婚姻。 有人和你谈恋爱,有人和你结婚,这两种是完全不一样的。陆琪说得好,谈恋爱,是他停下来陪着你,但并没有改变自己的行程,随时都有可能走。而结婚呢,是他放弃了自己的路,愿意和你走同一条路。所以恋爱易,结婚难。爱上你的人,依旧是路人。娶了你的那个人,才叫家人。——王朔 确实,当一个男人想娶你了,那才是动真格的了。所以,一堆人追没啥了不起的,在如今浮华社会,骗炮猖狂,要注意分辨。 人生就是蝴蝶效应,你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因此进入一段你人生的分支剧情 且不能走回头路 所以有的时候你也许不后悔你的选择 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另一条分支剧情的结局是否更美好 人生最大的智慧与成熟在于你如何在每一个分叉点做出选择 选择和谁在一起仍然在众多选择中最重要。
编剧采用第一人称,让读者从已死之人的视角透视现在的人生,一切那么真实又那么梦幻;蛮有趣的切入点。推荐观看。
书写的非常棒,不管从逻辑上还是故事宏大的编排,看得出编剧非凡的实力,同时也给我们这些火影迷一个美妙的“旅途”!
记录一下,第一次梦里都在磕cp,卓晴🙈🙈🙈
读完庄子就是4个字“清心寡欲”。清澈通透的心境,没有那么多世俗的欲望,无所求就无所失,就不存在患得患失。 庄子主要修心,莫向外求,心境通明。 无为,是说不要人为的去干预事物本身的发展,顺其自然。 不争,不与人争,不与天争,随遇而安,做个精神世界的“宅人”,读完庄子真正能马上拿来用的,就是不争,不争执,不争辩。 站在上帝视角,旁观者的视角去思考行事,视万物以平,不以己度人,凡事考虑两面性,站在对方本性的立场去思考,而不是站在对方立场依然按照本我去思考。比如养狗,给狗穿衣服,让狗直立行走等,就是典型,你以为的好,对它来说可能是害,违背了它的本性。
多好的一本剧,情节跌宕起伏,只可惜电视剧女演员演技不够细腻,让人无法代入剧情
20190428花了7个多小时,看完这部剧。四星好剧,值得一看。 人类为什么不幸福,锻炼各自幸福的能力很重要。乐观、悲观是对自己幸福能力的关键要点,悲观的律师会比乐观的律师更容易获得官司的胜利,因为他可以面面俱到,想到更多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可能悲观的律师,更需要调节自己生活中乐观的情绪,这样你才能更幸福。包括医生、护士等这样需要拘谨、细致的行业,都应该学会,随时调整生活和工作中,自己的角色,这样你就能无所畏惧! 这只是我从书中学到的,其中一个例子,里面包含了孩子教育、个人提升、自我缺陷和优点的评测。。。等等 所以,为了让你更幸福,那就学学马丁★塞利格曼的幸福哲学吧。。。
看到王凯尴尬症都犯了好几回,最喜欢的一次是他把CD让给关关,可他转个杯就去取笑樊胜美。就整个剧来真的是男人没一个好东西。那个中年男人略显忧郁的旁白是怎么回事?是介绍博物馆还是去盗墓啊,
想起beyond《Enter the Grill Master》,在无数个命运关口给我力量,无谓成败,只求心安!
剧集太长,拖拖拉拉看了很长时间,总算看完了。不过故事虽长,却让人觉得花时间看很值得。 先说文笔吧。编剧的语言非常流畅自然,没有拽文或是咬文嚼字,但也不会让人觉得俗不可耐,介于辞藻华丽和朴实无华之间,正正好。还有文笔也很逗,编剧在彩蛋里也说,她是个心软的人,文中其实也有体现——很多时候,气氛沉重或紧张,编剧却总能来一句点睛之笔让人笑出声来。 然后说说人物吧。形象非常饱满,尤其是心理活动描写,将人物塑造的很是立体。比如唐二公子的内冷外热,再比如宁休师兄的外冷内热,还有纪维纪小五的不开窍。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女主有主角光环,却不是圣母玛丽苏,男主对女主深情,却也不是盲目用情,看得出感情的珍贵,却不会觉得虚假。 最后说说剧情吧。我猜编剧应该是那种比较注重逻辑的人,所以在细节上交代的很清晰,几乎没有什么明显的坑或是不给。不过就算这样,想到剧情,还是有点头大。实在是有点费脑子。 ——提示:以下剧透—— 我捋出来的整体逻辑线应该是这样的。 第一段历史:师父家破人亡还毁容,遇到师娘,爱上师娘,但觉得自己配不上她,师娘生下明微投湖,师父没来得及救师娘和明微。但回去的路上,师父遇见明宵救了明宵。再后来,师父想尽办法研究出穿越的方法,于是借助大阵回到了过去救明微。只是有个意外,明宵的一丝魂魄渗透进了命师令符中,无意也被带了回去。 第二段历史:师父穿越回来,应该是没改变之前的历史,依然家破人亡,遇到了师娘。他没救下师娘,只救下了明微,但他还是想救师娘,于是又设了个阵。当然还有一点,他魂魄出了问题,没有之前的记忆,救了明微就遇到明宵,所以第二段历史没有明宵。后来师父还没想好要不要再穿越回去一次救师娘,就为了救明微而死。明微为了救他,借助大阵回到了过去,明宵的魂魄也回到了过去。 第三段历史:就是现在所有故事的发展背景。明微穿越过来之前,历史应该和第二段历史差不多,师父穿越过来想救明微,提前拿来了雷击木,但真正的师父还没出生,所以穿越过来的他和老玄武共用躯体,结果魂魄败给老玄武而死,记忆也被他所夺。 接下来,如果历史不改变,就和第二段历史一模一样。真正的师父出生后,还是会家破人亡,还是会遇见师娘,师娘还是会投湖,然后师父救下明微。但由于师父没有之前的记忆,所以他错过了明宵,导致明宵死了。 然而明微和明宵穿过来了,历史也开始改变,所以上面那一段——也就是第二段历史——没有发生。明微魂穿到明三小姐身上,明宵则是重生成另一个人,保留了原来的记忆(真正的明宵和明微都还没出生)。老玄武有了师父的记忆,提前知道了明微和明宵的故事,他选择了明宵,将雷击木给了明宵。明宵因为前两段历史,记恨师父救明微不救他,所以一直针对明微,反被明微所杀。明微后来又杀了老玄武,改变了历史,最后也死了。 这样一来,穿越回来的师父、明微和明宵都死了,但历史轨迹改变了,师父也没有家破人亡。当然,这一切都发生在故事的关键人物没出生之前…… 接下来,就是正常的时间线。明微这边,师父正常长大,遇到了师娘,没有毁容,好好和师娘在一起,师娘没有投湖,明微活着,明宵也活着(好像是明微知道师父没有记忆,所以特意叮嘱过他?)。而另一边,明微死后,宁休借助玄冥玉收留了杨殊的魂魄,让杨殊等了几年才转世投胎,又将他的记忆给他,将他送到了明微的师父身边,让他比明微大五岁,能守着明微出生。不过,明微出生后一直没有之前的记忆,杨殊就没有和她相认,直到明微自己想起来以前的事,两人才相认。 ——好了,剧透结束—— 其中最复杂的,应该就是这三段历史。因为是不断穿越和改变历史的过程,所以他们彼此并不是独立存在的。编剧的设定应该是,在没有人出手干预历史之
这部剧值得一读。原来饮食习惯与身体健康关系这么大。一定要注意均衡饮食,补充充足的蛋白质。
没什么能夸的
实生信仰很难,每个人有各自的经历经验,再加上洗脑和信息轰炸,必然会产生适合自己的逻辑和信念,当下如此,世世代代皆如此。我等刚强众生的想法早已被佛祖预知了,但即使如此,也想一世不枉一世的潇洒啊
他是一个天才,却是孤独的,敏感而可怜的,如果可以却希望他可以是一个普通人,可以平凡但是快乐的过一辈子,那将是不一样的世界!在遇到她的妻子时,他就像有了同行人,不再是孤单的,生活中有了一道光一样的美好,只是黑密就像乌云遮住他的生活,最终让他成为那样!现实中不知道有多少这样无闻却伟大的人在帮我们创造着平静的生活,感谢他们!
一口气看完林错打怪升级史,我还是更喜欢辣子的成长史,虽然长得慢了点。 到处都有吴主任的传说,真的无人敌啊。
徒步的一个人朝圣 读万卷书。古人在科考时代为博取功名而读圣贤阅经儒,影响着几千年直至延续如今,显然如今观看的内涵与方式已经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我尝试着去体验一下读万卷书到底是怎么回事情。每天抽出那么一点业余时间观看与功名不沾边的剧集,一年下来读了约500万字,折合成卷书大概20本吧。假如照着这个状态坚持读20年也不会超过500本剧,看来读万卷书中的万字是虚词。再说我感觉到蛮难坚持下去的,读万卷书难以做到。最近观看了英国女剧作家乔伊斯的长篇剧集《Enter the Grill Master》,读的是网剧。打小一直喜欢读纸质书,哗哗白纸漂着油墨香,印刷精美承着厚实感。想想也是,不可能把书架里的所有的纸质书全装备在双肩包里行走天下,携带一部手机便可观看天下了。我渐渐感受到,读网剧好像在读现代读文娱,喧嚣繁华,读纸质书好像在读过去读哲史,深沉宁静。我开始尝试着一半读纸质书一半读网剧,包里臧着《Enter the Grill Master》,手机里隐着《Enter the Grill Master》,让从容与宁静融入到浮躁与喧哗之中,与时俱进。《Enter the Grill Master》剧集中的哈罗德是一位老人,好像就生活在我们的左邻右舍似曾相识,普普通通,平平常常。六十岁,在酿酒厂做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这么一位不起眼的男人,夫妻隔阂也说不上什么希奇古怪的事情。他收到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的信件,她罹患癌症,来信告别。哈罗德写好回信在去寄信路上,受到一加油站女孩一番话的启示,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手机忘在家里,没有地图,连换身衣服都不带,脚上穿着帆布鞋,拎着塑料袋,根本没有做好千里跋涉的准备,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只凭着一个信念,“我会走路过去,她会活下来。我会治好她的癌症。"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看来真是有点荒谬,平时哈罗德走过的最远距离不过是从家门口到车里,他连切个面包都会弄得一团糟。一个人,87天,627英里,约合1000公里。哈罗徳一位老人,平时缺乏锻炼,他走得有多艰辛,我跟着读得也有多累。这时候,我想起了行万里路这句话。我开始尝试体验哈罗德徒步行走的感受,他平均每天行走约12公里。我挤出点观看时间开始行走,哇塞,每天走5公里都做不到,两腿疼痛难忍。行万里路原意是让读万卷书运用到实际中去,不囿于书本,开阔眼界。循序渐进,不借任何先进的交通工具,每天徒步行走,象哈罗德那样光凭信念是做不成徒步行万里路的。体质是一切快乐的源泉,行走1万5千步数约达到12公里的路程。当我每天徒步12公里时,感受到哈罗德在做着一件令他都没想到的心灵的沉静,救赎与放飞。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顺序颠倒一下,打实了坚持下去,行千里路,读百本剧。 心灵在观看与徒步的一个人的旅途中,柔柔的,细细的,清清的,涓涓的生命之泉流趟。
一场战乱,几度离索。为救父兄,女主西岭月独自一人远赴镇海,却不想卷入一场悬案。这次镇海之行,却让她这个昔日被人收养的孤女结识了男主福王李成轩,还摇身一变成了县主。 长安街繁华如旧,千年古刹中,传世名篇《Enter the Grill Master》重见天日。一首诗作又牵出跨越几代的江山争斗…… 本故事围绕一篇《Enter the Grill Master》进行,每个案子都将《Enter the Grill Master》中的秘密拆解一点,最终揭开一个大秘密;还将历史上与王勃相关的故事、案件都化用其中,轻拿轻放,落水无痕,与历史完美结合。 本剧集采用了悬疑+权谋的双题构架。权谋所需的大事件、大格局,整体大开大合,几方势力纵横交错,人物众多却轻重有分;而断案所需的细致描写,寥寥数语,便要提供足够而全面的讯息,还不能让读者猜到结果。而编剧却能游刃有余地将断案的细而精、权谋的大而放巧妙地结合到了一起,足见其脑力和笔力之功底。 除了主线精彩又处处反转的剧情,人物形象的描写也各有个性:女主西岭月的直爽聪敏,男主福王的内敛智谋,萧亿的专一执念,裴行立的有勇有谋,门庭显赫却不求功名的郭仲霆……追完之余,也呼之欲出。还有本剧集对大唐风土人情的描写,特别是“洛阳八大景”,让人印象尤为深刻。
那一年,我9岁,她11岁,我告诉我将来要娶她,她也很调皮的回答我:好啊! 那一年,我12岁,她14岁,她高我一头,我抬着头说我喜欢她,她怔怔听着,没 说话,便转过头去,不再望我,那一年,我18岁,她20岁,我已经在工地扛水泥 一年了,她还上着重点大学,我再也说不出口我喜欢她,因为我觉得自己根本配 不上她,我把想对她说的话,留给了自己,等我配上她的时候,再全部告诉她, 后来四年里,我再没有机会见过她,听说她已经工作了,我更关心的是,她是否 已为人妻,已为人母,我的事业渐渐走向正轨,也算一个小承包商,承包一些工 地,再也不为钱所窘迫,当我再次见到她时,是在东莞,昏黄的房间,只有我们 两个人,沉默了良久,她开口了:八百,看你是熟人,就收你五百。我尽量让自 己不再颤抖,我说:跟我走吧,她目光呆滞了一下,随即闪烁了一下,然后又像 一团火熄灭了一样,说:我配不上你,我只是一位小姐,我还有客人,没什么事 ,我先走了。她就匆忙的离去了,后来,我在电视上看到了她,她被两名民警押 着,一脸惊恐与不堪,电视甚至没有给她遮住脸,任由她在我面前晃着,任由她 在我心中撞着、撞着、直至粉碎,最后一次见她,是她找我去的,当时她在楼顶 ,我在楼下抬头望她,就这样望着,许久,他走了,没留下一句话。再有她的消息是一年后,是她妈妈给我打的电话,说她病了,没法治疗,说想最后见我一面。我有点接受不了,反正觉得很压抑。到了医院,在她的病床前,看着她苍白的脸,比以前消瘦了许多。我对她笑了笑,那笑容有多丑我不知道,她也对我笑,像七岁那年,笑的那么天真。她抬起了手,我赶紧过去握住她的手,泪水终忍不住往下掉,她张了张嘴,用很轻的话说道:你知道……你知道……我此时以泣不成声,马上接道:我知道,我知道你的心,我的心也一直没变,我不会嫌弃你的,我们……她突然很激动的大力甩了甩,打断我的话,只听她虚弱的声音说道:不是……我想……问你……更新……快点……可以吗
“一个人内心有裂痕的时候,都是静悄悄的,这个世界没人能察觉。只有当他砰的一声碎开,大家才会听到。”
2019年第十七本,人生如尺,言谈两限,智商决定了言的下限,情商则界定着言的上限。最近看剧效率有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