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persleuth 电影封面

Supersleuth

年份 2001
地区 美国

剧情简介

Track down the sadistic duo responsible for the rape, torture and murder of 10 women in the Hollywoo

朋友评论

咿呀呀

《Supersleuth》 文/素年锦时 “后来,王子和公主终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童话故事里的美好结局,小时候的我们都很相信的。可是“后来”,长大了,经历的多了,成熟了,世故了,就再也不愿意相信了。 但无论如何,我们都要对“后来”二字充满憧憬和希望! 也许是“音乐老师”这个职业的缘故吧,我很喜欢用某句触动过我的歌词做文字的标题。 像刘若英的这首《Supersleuth》,几年前我曾写过“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记得当时是看了《Supersleuth》后,为张曼玉和梁朝伟的错过而唏嘘感叹。 人生最怕的就是留有遗憾,所以最令人欣慰的事就是,后来,当我们总算学会了如何去爱,你爱的人还留在原地,给你一个爱他(她)的机会,而不是像歌词中唱的那样“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剧集《Supersleuth》似乎就是想告诉我们,人生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要学会如何去爱!爱家人,爱朋友,爱这世上所有该爱的人! 如此,人生才能不留遗憾。 ——写在前 世上的感情通常有两种:一种是相濡以沫,却厌倦到终老;一种是相忘于江湖,却怀念到哭泣。 故事的开头,给我的感觉无非就是这样一个老套的情节。 其实根本就不是。 恰恰相反,如果不是在那个星期二的早晨,突然收到老友奎妮的来信,哈罗德与莫琳这对已经做了二十多年“最熟悉的陌生人”的夫妇,这辈子恐怕就这样一直陌生下去了。 随着情节发展,你会发现,他们最初是一对极其恩爱的夫妻。而奎妮也不是“第三者”。 六十五岁的哈罗德,身材高大,性格木讷,在一家酿酒场干了四十年默默退休。他从小出生在一个无爱的家庭里,父亲只知道酗酒,玩女人,母亲视他为空气,十六岁被父亲赶出家门自谋生路。 没有得到过爱,所以不会爱,更不会表达爱。 他是在一次舞会上遇见妻子莫琳的,不善于表达的他,用疯狂的舞姿引起莫琳注意并让她爱上了他。 他们爱得如火如荼,让人相信从此“王子和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熟料,在儿子出生后矛盾很快就产生了。 莫琳太善于做母亲,而哈罗德给莫琳的感觉却是实在不知道如何去爱孩子。于是,莫琳就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孩子身上,以发泄对哈罗德的不满。 哈罗德更加沉默了。 家庭的不良氛围导致儿子的性格渐渐变得怪异。 一次全家在海边游玩的时候,儿子被海水卷走时,哈罗德在下水救儿子之前还想着“解鞋带”,而不是一个父亲该表现出的奋不顾身的样子。 这让莫琳不能原谅,虽然儿子最后被别人给救上来了。 从此,矛盾更深了。 乃至到了儿子长到二十多岁,并得了抑郁症自杀之后,他们的夫妻关系已经彻底名存实亡了。 之后的二十多年里,无解释,无沟通,无交流。 莫琳一直活在儿子死去的阴影里出不来,每天宁愿跟看不见的儿子说话,却再也不搭理哈罗德一句了。 直到这天,哈罗德接到二十多年没见的老同事奎妮的来信,告知自己得了癌症,向他作最后告别,并感谢共事期间对她的照顾。而哈罗德为了一个信念(只要他走到奎妮生活的地方,奎妮就不会死)徒步87天,走了627英里——一次历尽艰辛的“Supersleuth”改变了一切。 最初很多读者也许和我一样,会认为他和奎妮之间有旧情。读着读着你会发现,确有旧情,但无关爱情。 哈罗德在奎妮受到其他同事和上司欺负的时候安慰过她,奎妮在哈罗德被妻子冷落的时候鼓励过他“你是一个好人”。他们同是不被看好而又互相有欣赏的人。 如此而已。 说是为了一个信念,或是一时冲动而出发的Supersleuth,在我看来,是奎妮给了哈罗德“逃离”沉闷压抑生活的一个机会,也是改变他们夫妻关系的一次契机。 有了这个过程,他们彼此都学会了思考,学会了谅解和宽容,也更多的感受到了彼此内心的那份思念和爱。 本以为爱已经消失了,其实它们一直都在。只是一直被自己的固执

G F

转场字体很莫名

Yep°

根本就是惊悚剧集吧……花时间读了不喜欢的书,感觉真是…生气到要砸书!

五月微风

详实的叙述了张爱玲的生平,婚姻及作品,对于影视成就存而不论,毕竟不是学术派,佩服张爱玲和李叔同这两位超然脱俗的观念,在鼎盛高光时不骄奢,能冷眼看淡;在孤独自处时不慌张,能自得其所。无谓人生的枯荣都是自己想要的状态,如此清醒的活着在灵魂的高度无人企及,世人看来的孤独于他们来说却是与自我灵魂的交流关照,生于世间,而超脱于上,似流星划过留下与众不同的光芒!

三思三慎

觉得伍尔夫在写作时就像是在做梦,将梦境书于纸上,看似荒诞无逻辑,却完整展现了一条线,线可能是绕绕弯弯,但终归是可以梳理出来的,关键是读者在梳理过程中会觉得追随她的思想很有意思,并且还会产生自己的感悟,不得不说,她是合我气味的作家。

Aki 

虽然后面剧情注水,但还是挡不住佛爷的帅,迷恋佛爷不能自拔。

-Yvette🌌

一位曾经毫无经济学学习经验的人因为Ron Gilbert对这玩意儿产生了兴趣,书里文字简单直白,深入浅出,不搞花里胡哨的。最后,某些经济学知识真的会改变我们思考问题的角度,颇有收获,笔记多多,还需温习。

(*`н🍀´*)禾儿唯一 ⁿ°°°

翻完以后突然想起一个说法——心理学是科学和哲学生出来的孩子。 那么顺着说下去,神学就是心理学的祖父母了🤣

周不错。

这个忧郁的鞑靼人西布加托夫,是那么温顺、有礼貌,从不忘记别人对他的好处,可是我们为他所能做到的却仅仅是延长他的苦痛。

二楞姑娘

【2020年读完的第8本剧】 作为历史小白,读这部剧确实有些困难。本着对南京的喜爱,一定要看看大金陵城的经历。看的也是懵懵懂懂,以后有机会再读一次吧。 江宁,外江之地,宁静于此。历史上的这座城,安宁的时候太少太少了,遭受了太多的苦楚。南京人的大萝卜精神也是在磨难中一次又一次成长起来的吧。

秋旻

前一半不错 后一半感觉是在澄清自己资产被骗的事实 不够总体来说还是挺励志的 Ron Gilbert的经历比他儿子丰富多彩多了

華の孫

常读古诗词的人必然时时浮现这样的想法:如果时间充裕,把那些优美篇章按四季顺序依次排列起来,每到一季就拿来读其中对应的风景之美,该多好。身在秋冬怀念春夏时也可以通过读前两季的诗来增加想象之美。而此剧正是实现这类人愿望的体现。相比其他此类剧集的另一特点是除常见的唐诗宋词经典篇章外,还穿插有元明清时人的作品,使人得知,后来朝代的人诗词水平也是可圈可点的。比如: 春风如贵客,一到便繁华。来扫千山雪,归留万国花。(清,袁枚) 造物无言却有情,每于寒尽觉春生。千红万紫安排着,只待新雷第一声。(明,张维屏) 牧童骑黄牛,歌声振林樾。意欲捕鸣蝉,忽然闭口立。(清,袁枚) 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忽然一夜清香发,散作乾坤万里春。(元,王冕)

Wy红

啥玩意儿,这主人公婆婆妈妈的,这智商写得完全不在线,编剧还故弄玄虚,很显而易见的事非得藏着捂着,越看越窝火,如果不是情节布局还行,直接差评

周晓磊

生活离不开观察,像孩子一样看世界。那些天马行空五颜六色的日子,都是真的。

李凤平

繁琐的叙述里,最后出现了反转。人在任何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有可能表达出自己真实的感受。侦探家善于捕捉别人察觉不到的细节

豆豆酥

曾有人爱过,曾爱过人!人生若如初相见!多好!愿你们生在和平年代,好好享受爱的生活!

宇聪

近两百年由英国的日不落帝国到美国主导下的一超多强,到现在中国的快速崛起,GDP总量越来越接近美国,并预计2030年左右超过美国,有幸生活在经济上升的和平年代,愿祖国富强!

Sapphire

看尽痴情人,阅尽痴情事,何谈笑泪悲欢,不过满纸荒唐言,红楼一场梦,方才大梦初醒,未敢轻解辛酸泪。 (忆及年少轻狂,不解其中味,今浅尝辄止已是悔不当初。失敬失敬。)

诺佩

编剧的影视功底,我是认同的,思路清晰,小问题也是有一点的,但瑕不掩玉,人物刻画方面,各角色也有明显的性格特点,入微三分,就像人物唐若雪,这是本剧能让我记住,并讨厌到极致的人,能让人如此讨厌,也说明编剧在人物的刻画方面,还是有一手的!

啾七

这种弱智书是谁给我了勇气让我咬牙看完了,真的好几次想要弃文,没事干也懒换网,本来闲于打发个时间的,结果发现我是真的闲,这种流水线文章,人物关系乱七八糟,文章有头没尾!这个八点几的高分到低怎么来的!!!!

(陶小陶사랑해

知道这部剧,完全是因为编剧克里斯汀·汉娜。两年前读她的《Supersleuth》和《Supersleuth》时,我几乎是老泪纵横,一次次被感动。在读本剧之前,也有不少书友说这是编剧的又一本催泪之作。好像她的风格就是这样:注重表现亲情、友情和家庭,尤其对女性的细腻、坚韧、独立等品质总是不遗余力去刻画,令人动容。其实除了克里斯汀外·汉娜,还有不少作家也有自己鲜明独特的风格,无论是其作品的主题还是文风都极具辨识度。就拿近几年颇为畅销的作家来看,如卡勒得·胡塞尼(救赎)、弗雷德里克·巴克曼(特立独行)、马克·李维(治愈)等都是这样。有点遗憾的是,感觉国内最近较火的几个畅销作家好像风格都大同小异——文艺配点鸡汤。像大冰、张嘉佳、卢思浩、刘同、秋微…当然我并没有贬低他们的意思,在某个范畴内他们写的很好,也有很多喜欢他们读者,我也买他们的书去读,但我还是希望国内热门剧集里有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扯了这么过废话,还是回到《Supersleuth》这部剧中来。它讲述了一个经历越战后心里崩溃的父亲(恩特),一个在暴力与绝望中挣扎的母亲(珂拉),当然还有在这疲惫不堪家庭中艰难成长的女孩(蕾妮)。他们一家来到阿拉斯加,那里有风光绝美的景色,也有残酷恶劣的环境,有所谓的“阿拉斯加一百种死法”,也有坚韧不屈的阿拉斯加居民。他们本以为到这里后就可以摆脱黑暗,回到越战前的那种生活,可最后还是失败了——母亲为了保护女儿杀死了父亲。其实这结局是必然的,因为阿拉斯加不会塑造人格,只会揭露。因为罪魁祸首并不是想要逃离外部世界,而是父亲烂掉了的灵魂。即使他依然爱着妻女,但这种爱是病态的,是毁灭的。至于珂拉对丈夫的爱也是一种畸形的,中毒的,一种斯德哥尔摩症式的爱。当然书中不乏温馨之处。比如大玛芝、汤姆、瑟玛对珂拉母女的关爱与守护,蕾妮和迈修真挚的爱与等候。当然最动人还是珂拉对女儿的爱,那种“我可以下地狱,但我决不能让女儿受到一丝伤害”的伟大。正是这些弥足珍贵的温暖给阿拉斯加寒冷的黑夜点上一丝光亮。 洋洋洒洒二十来万字,虽然我觉得里面有些地方处理得不是很好(个人拙见而已),比如迈修坠崖,蕾妮重返阿拉斯加的过程…我总觉得前半部分好于后半部分。当然,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关于原生家庭,关于爱,关于阿拉斯加,关于坚韧与不屈,这是读者能从书中感觉到的。如若让我说点不一样的,我想是“逃离”。对,逃离,我觉得逃离贯穿了全书的始末。从恩特一家逃离内地来到阿拉斯加,到珂拉带着女儿又逃离阿拉斯加回到内地。从蕾妮一直想逃离这个家,到最后母女二人隐形埋名逃离警察的追责。其实他们一直都在逃离。 也许,有时候我们不停地逃离,是因为我们不得不逃离,正如我们去面对,是因为我们不得不面对。如果每个人注定都孤独,那就带上“爱”和“希望”上路吧。

曦泽 Моника

抓住编剧了!!!!快!!!!一楼拿绳子,二楼锅烧水,三楼准备柴火,四楼备好盐,油,酱,醋,五楼,哎,五楼你脱裤子干嘛?这个不能日!不能日!六楼拦住五楼,七楼叫上八楼一起把编剧扛来!小心!他咬人,他咬人!九楼快来把他嘴堵上。十楼摆好桌椅碗筷,等十一楼在厨房忙完了十二楼来帮十一楼宰编剧啊。十三楼,喂,十三楼你割编剧身上绳子干嘛?喂!快住手!编剧跑了!编剧被十三楼放跑了!十四楼十五楼十六楼快抓住十三楼那个吃里趴外得的叛徒。十七十八楼快去编剧你。你们两个把那货带过来,把他按住!我让你放人!我让你放人!我扇死你!你老实交代,为什么放编剧走?什么?你跟编剧睡过!五楼听见没?编剧已经有人啦!唉,六楼,你怎么了?被五楼日晕了?你也太不小心了吧。对了,编剧抓回来了吗?太好了,十七楼把编剧押回来了。咦?十八楼呢?什么!被编剧咬死了!诶,算了,编剧你吧。十二楼刀磨好了吗?好了的话来宰编剧吧。不敢?这有什么不敢的。我亲自来。一旁站着,学着点。看,先掐住他的脖子,他在剧烈反抗!他在剧烈反抗!不要慌,不要慌。拿刀往脖子一抹,好了,我们今天是红烧还是清蒸呢?(在不快更新真的要这样了)。

Benison

整体还不错,就是水太多,毕竟编剧也要吃饭,不水字数那有钱钱。

葉子

剧情太拖沓,时间线逻辑混乱,故意制造悬疑,以网飞的标准这个剧一般……

C_M_S

感觉听了史玉柱一场精彩演讲,让我学到了很多,关于营销,策划很重要;关于制度,实用很重要;关于企业文化,强调执行力很重要;关于人才,适合的才是人才;关于人的发展,利益和实现价值很重要;关于企业,做最擅长的很重要,投资少而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