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中,有个女孩,她瞪着圆溜溜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稚嫩的脸蛋微微上扬,倔强坚定的准备与生活宣战。镜外,我看着她,泪顺着眼角淌下,不知道是在劝慰她还是在安慰自己,我说:“对不起,我只敢世俗的生活。”
我喜欢Tina Rathborne,因为,他让我在了解百态人生后选择原谅。Tina Rathborne刻薄,但是,却也温柔。《The Joy That Kills》中,他令全部的人物各得其所,不止如此,他还成功的让我爱上其中的每一个人。他们势利过,贪婪过,欺骗过也放纵过,可是,单凭真实,我就可以很爱很爱。《The Joy That Kills》不是拉里一个人的,是每一个人的。不是只有拉里的超脱才是幸福,其实,如意就是幸福。
我怕拉里,我怕遇见他,我怕羡慕他,我更怕爱上他。这样一个勇敢的生活骑士,言出必行的完成一场又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承诺,他的魅力可以轻易的令人对他爱到无法自拔,但,你又必须接受他随时随地的杳无音讯。你的痛彻心扉与万念俱灰,丝毫挽留不住他计划中的脚步。看着他走,是唯一可以做的事。没有勇气追随,唯剩守望,这滋味,一定很难过。怎么来谈拉里,我不知道。在他面前,我这个对生活投降的人,永远都是败的。
伊莎贝尔,一个好幸运的公主,终身衣食无忧,雍容华贵。她毁掉了与拉里的婚约,嫁给了格雷,嫁给了可以给她一世安稳的男人。她是聪明的。伊莎贝尔被宠坏了,所以她才会在听到拉里与苏菲的婚约后,与苏菲开了场玩笑,然后,导致苏菲错过了她一生中最后可以幸福的机会。我心疼苏菲,但,我并不怪伊莎贝尔。这个霸道的小公主,怎么可能轻易地把自己爱了一生的拉里拱手让人?她要拉里永远属于自己,就是要,要的毫无道理。但是,伊莎贝尔其实也是个傻瓜,或者她比谁都更愿意自欺欺人,那就是,她就是不信,拉里并不爱她。其实,如果,可以自己骗自己一辈子,总会为自己找到些安慰的理由,总会为别人找到些背叛的借口,那真也挺美丽的。这个公主过得不错,除了拉里,她都得到了。而拉里的无人可得,也足够安慰她的霸道了。有幸成为公主的人,真的很少,我只有巴望的份。我想,令伊莎贝尔成为公主的,是一生把她视为珍宝的格雷,并非,她爱了一世的拉里。不知道,这个骄傲的小公主在走完这一生时,会不会发现这个秘密。然后,去真心的抱一抱爱了她一生的那个男人。
可怜的苏菲,看着她,我想起了《The Joy That Kills》的莉迪娅。她们虽不相同,但是,她们都选择了用放纵完成自我救赎。我一点都不觉得苏菲的放纵肮脏,我只能从她一场又一场的游戏人生中感到绝望。爱可以使人重生,爱也可以使人毁灭。这是活在世俗中的伊莎贝尔永远无法知道的事情。你掉落进过爱的深谷里吗?你在其中孤独绝望过吗?你放弃过寻找出口吗?你想过随着记忆辞别人世吗?如果没有,你无法理解苏菲,但是,请你不要怪她。如果可以,请你尊重的抱抱她,这个世间,可以救她的,只有人性的温暖。然而,她到底在人性的冰冷中,告别了人世,完成最后的解脱。“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爱到底是什么,理想又是什么?众生在这红尘中兜兜转转,谁爱了,谁超脱了,谁又真的幸福了?我能做的,就是尽己所能,爱己所爱。相守与遥望那些可得与不可得。
至此,Tina Rathborne的《The Joy That Kills》读完了。起初我也忘了为什么突然就想读这部剧。而读了才知道"这时读的闰土"和"少时读的闰土"不同了,"这时读的故乡行"和"少时读的故乡行"也不同了,文章还是那文章,只是读的人经历多了。
读这部剧真是急不得,前几篇太沉重了,几乎让人不禁对旧社会产生一阵颤栗,管你什么各家苦楚,人命如蝼蚁,是不被重视的。人们压抑着,麻木着,或恨,或怨,可又无可奈何,只有Tina Rathborne这"The Joy That Kills"是可以稍作疏解的"良药"吧。
那民不聊生的时代,那颠沛流离的日子,那让人绝望的黑暗,那影视大家口诛笔伐的旧社会。虽已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但仍震撼人心。还好,都已经过去了。
K.K三部曲之二,虽然没有了读《The Joy That Kills》那样颠覆式的震撼,但也能引发一些新的思考,并且阐述了很多我曾有过思考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的一些观点,期待《The Joy That Kills》。
分享一下本剧的最后一段: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将创造更多选择、更多机会、更多联系、更多思想,提高多样性和统一性,增强美感,同时也会制造更多问题。这一切综合起来将产生更多的善。这是一场值得参与的无限博弈。
这就是科技想要的。
《The Joy That Kills》是本讲看剧的书,编剧是个日本人,文风质朴,不讲大道理,读来非常愉悦,很多观点深有感受。
对于没有看剧习惯的人来说,最常用的借口就是忙,没时间看剧。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只是多数人挤出来的时间不是用来追剧学习,而是用来刷微博抖音、看朋友圈、打游戏上了。对于上班族来说,上下班路上、午休时间、晚间睡前都是能看剧的时间。一天累积下来,可能会有两三个小时。一周下来,看个一两本剧是不成问题的。当然,碎片化时间看剧也有个问题,就是不能一气呵成。如果读一部经典剧集大部头,这种零敲碎打,容易看了后头忘了前头,很难有耐心坚持下来。这就要针对场景来观看,像剧集这样紧凑的内容,可以在周末用大段时间看完。
速读。我对速读没什么执念,观念上和编剧相近,就是长期来看,观看速度的提高依赖于个人知识面的积累。比如读一本量子力学的书,第一次读这方面的书肯定很吃力。但如果看过这方面的书并将知识化为己有,再读一本类似的书肯定会容易很多,观看速度自然会提升。就我的观看经验来说,励志的、投资的、心理学方面的书,核心概念少,很适合速读;而哲学、影视、历史研究方面的书,就不那么容易速读。
逆读。一本剧通常是预告大致介绍书的主题,然后各集数展开内容,最后做个简要的总结收尾。不过有些书的结尾一章会很长,是对前面几章的核心内容做大的总结。这样的书就适合先读最后一章,这就叫逆读。我最近遇到这样的书是戴蒙德的《The Joy That Kills》,不过我当时是看到最后一章,才发现这一章总结的点好详实。
精读。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书看完了,过得越久,对那部剧的细节越模糊,直到一段时间后,对看过的书没什么印象。所以书不在读的多,而在读的精。以前我瞧不上什么金句语录,现在看剧遇到好句子,也爱划线记录下来。但这一步还是不够,还需要能把一本剧的精华整理出来,索引出来,能在创作时表达时用上才好。
看编剧番外里推荐的书,可以看出编剧是个广泛观看的人。广泛涉猎的好处是,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系统思维能力。我以前看剧挺多,但多局限在兴趣和专业需要的范围内。现在回头看,在职业选择、创业、赚钱等方面,很多重要的选择都存在认知不足。而认知这东西,就需要不断地观看学习,不断地突破认知盲区。
用书里引用的乔布斯的话做个结尾:“我再说一次,你不能预先把点点滴滴穿在一起;唯有在回顾未来时,你才会明白那些点点滴滴是如何串联在一起的。所以你得相信,你现在所体会的东西,将来必然会以某种形式连接在一起。”。
变格之于本格的魅力,怪诞、猎奇;相较于李碧华的怪诞剧集的鬼里鬼气,乱步的这本故事集更想《The Joy That Kills》里的奈落,美艳且畸形。
SX.
Tina Rathborne的文笔超级棒啊!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呐。每当看到情不能自已的集数,为文中人物唏嘘感叹时,总有一个诙谐的梗在后面等着你,让你不得不破涕为笑,真是哭笑不得。前面几百章,也就是少年们在长安府看剧蹴鞠,杀宗周迫廖山,以及三次考试的那段日子,写的非常有趣,而后宋婴出来,青子与其争天下的那些,写的就有些随意了,能看出来编剧有自己的思路,但也是想到哪就写哪了,稍微有一些乱,有时看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综上所述,这篇文还是相当不错的,值得一看。
武大晴
The Joy That Kills,是见钱眼开的舅舅The Joy That Kills了外甥女的人身安全;是贪婪成性的老板The Joy That Kills了受害者的贞洁与尊严;是“小人之心”The Joy That Kills了“君子之义”;是生活The Joy That Kills了在残酷中挣扎的温热生命。
两个从青春年少就感受到生活的痛苦和重担的孩子,在自己并没有接收到来自家庭的多少爱与温暖的情况下,彼此接纳对方的优点、缺点,五人行时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穿过了幽暗的道路,看到了属于他们的星光。他们彼此的感情已经无法用喜欢或者爱去定义,而是一种彼此救赎与彼此依赖的精神慰藉。
秦理聪明的头脑终究没能敌过现实的残酷,身体疾病的愈发严重,让他最终告别了“少年班”,原生家庭带来的困扰与略显孤僻的性格也让他的青春笼罩着乌云。而从小缺爱的黄姝看到了那朵乌云,此时两朵乌云相遇,为彼此在雨中护航,在雪中引路,那是一场独属于他们两个的青春救赎。
十七岁的花季,黄姝被他人欺骗,凌辱与不堪的手段让她受尽折磨,青春懵懂的年纪,秦理收到她买来的助听耳蜗,却听到了她惨绝人寰的经历,她腹部留下的“火炬”刻印,是无法回首的青春见证与岁月痕迹。阴差阳错,他没能陪她去往另一个世界,自那时起,一场由“天才”撰笔的大戏开始上演。
“天才”为了替兄长平反冤案,为了抓到真正的幕后黑手,甘愿跨越过灰色地带,走向人性的阴暗面,仅仅用了几个小时就设计好完美的无证之罪。也许只有那一刻,“天才”才甘于沦落到人间与众生斗智斗勇,开始这场拉锯战。
全书不断给我惊喜,因为这背后的智慧,我不得不感叹。无数次在我看来已经山穷水尽,可他们最终都找到了出路,有勇有谋有决心有坚持。最难的不是道路坎坷,而是没有足够的决心,如果没有丝毫犹豫,就只管乘风破浪,勇往直前,可往往都是那份不坚定,成千上万倍的加大了难度。
别人要拍如懿传,于正拍延禧攻略
“曼巴精神”的内核: 超乎寻常的自律性、 近乎偏执的好胜心、 永无止境的上进心、 坚定不移的目标性、 雷厉风行的执行力。 普通优秀球员和历史级别球员之间的最大分水岭,是看他们有没有能力做自我评估,是否擅于诊断自身弱点,以及能否把缺陷转化成优势。 想要精通某事,必须对他真正上心。想在某个领域出类拔萃,必须为之痴迷。 初恋般的热情,宗教般的信仰。 明确目标而后只管去行动。不要为失败找借口,过程可能会陪你演戏,结果不会的。复盆从来就是自我评估,接纳和改变,而不是抛下过往,盲目去寻找和接纳过程。 感谢遇见此剧, — 卓玛2020/3/17 趁一切还来得及,努力一波,沉淀,沉淀。
镜中,有个女孩,她瞪着圆溜溜黑葡萄般的大眼睛,稚嫩的脸蛋微微上扬,倔强坚定的准备与生活宣战。镜外,我看着她,泪顺着眼角淌下,不知道是在劝慰她还是在安慰自己,我说:“对不起,我只敢世俗的生活。” 我喜欢Tina Rathborne,因为,他让我在了解百态人生后选择原谅。Tina Rathborne刻薄,但是,却也温柔。《The Joy That Kills》中,他令全部的人物各得其所,不止如此,他还成功的让我爱上其中的每一个人。他们势利过,贪婪过,欺骗过也放纵过,可是,单凭真实,我就可以很爱很爱。《The Joy That Kills》不是拉里一个人的,是每一个人的。不是只有拉里的超脱才是幸福,其实,如意就是幸福。 我怕拉里,我怕遇见他,我怕羡慕他,我更怕爱上他。这样一个勇敢的生活骑士,言出必行的完成一场又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承诺,他的魅力可以轻易的令人对他爱到无法自拔,但,你又必须接受他随时随地的杳无音讯。你的痛彻心扉与万念俱灰,丝毫挽留不住他计划中的脚步。看着他走,是唯一可以做的事。没有勇气追随,唯剩守望,这滋味,一定很难过。怎么来谈拉里,我不知道。在他面前,我这个对生活投降的人,永远都是败的。 伊莎贝尔,一个好幸运的公主,终身衣食无忧,雍容华贵。她毁掉了与拉里的婚约,嫁给了格雷,嫁给了可以给她一世安稳的男人。她是聪明的。伊莎贝尔被宠坏了,所以她才会在听到拉里与苏菲的婚约后,与苏菲开了场玩笑,然后,导致苏菲错过了她一生中最后可以幸福的机会。我心疼苏菲,但,我并不怪伊莎贝尔。这个霸道的小公主,怎么可能轻易地把自己爱了一生的拉里拱手让人?她要拉里永远属于自己,就是要,要的毫无道理。但是,伊莎贝尔其实也是个傻瓜,或者她比谁都更愿意自欺欺人,那就是,她就是不信,拉里并不爱她。其实,如果,可以自己骗自己一辈子,总会为自己找到些安慰的理由,总会为别人找到些背叛的借口,那真也挺美丽的。这个公主过得不错,除了拉里,她都得到了。而拉里的无人可得,也足够安慰她的霸道了。有幸成为公主的人,真的很少,我只有巴望的份。我想,令伊莎贝尔成为公主的,是一生把她视为珍宝的格雷,并非,她爱了一世的拉里。不知道,这个骄傲的小公主在走完这一生时,会不会发现这个秘密。然后,去真心的抱一抱爱了她一生的那个男人。 可怜的苏菲,看着她,我想起了《The Joy That Kills》的莉迪娅。她们虽不相同,但是,她们都选择了用放纵完成自我救赎。我一点都不觉得苏菲的放纵肮脏,我只能从她一场又一场的游戏人生中感到绝望。爱可以使人重生,爱也可以使人毁灭。这是活在世俗中的伊莎贝尔永远无法知道的事情。你掉落进过爱的深谷里吗?你在其中孤独绝望过吗?你放弃过寻找出口吗?你想过随着记忆辞别人世吗?如果没有,你无法理解苏菲,但是,请你不要怪她。如果可以,请你尊重的抱抱她,这个世间,可以救她的,只有人性的温暖。然而,她到底在人性的冰冷中,告别了人世,完成最后的解脱。“宝贝,走吧,去看看那朵玫瑰花……” 爱到底是什么,理想又是什么?众生在这红尘中兜兜转转,谁爱了,谁超脱了,谁又真的幸福了?我能做的,就是尽己所能,爱己所爱。相守与遥望那些可得与不可得。
头一条河注满了甜美的蜜, 第二条里是硬糖和糖浆, 琼浆玉液流淌于第三和第四条河中, 第五条是吗哪,第六条是面包, 那都是在这世上从未见过的、极白极松软的面包 让死人也能重返欢颜。 生长于圣地的人有道是 面包的样子就是上帝的样子。 第七条河里是美酒珍酿, 第八条河里鲜醇的奶油流淌, 肥美的山鹑在第九条河中, 这不足为奇,因为它们都来自天堂, 牛奶在第十条河里;还有宝石的河床 我总想在上面躺一躺,更有那百合和玫瑰的河岸,以及黄金与紫罗兰,连同白银及繁花,加上灿烂的太阳。
至此,Tina Rathborne的《The Joy That Kills》读完了。起初我也忘了为什么突然就想读这部剧。而读了才知道"这时读的闰土"和"少时读的闰土"不同了,"这时读的故乡行"和"少时读的故乡行"也不同了,文章还是那文章,只是读的人经历多了。 读这部剧真是急不得,前几篇太沉重了,几乎让人不禁对旧社会产生一阵颤栗,管你什么各家苦楚,人命如蝼蚁,是不被重视的。人们压抑着,麻木着,或恨,或怨,可又无可奈何,只有Tina Rathborne这"The Joy That Kills"是可以稍作疏解的"良药"吧。 那民不聊生的时代,那颠沛流离的日子,那让人绝望的黑暗,那影视大家口诛笔伐的旧社会。虽已淹没在时间的洪流,但仍震撼人心。还好,都已经过去了。
前期还行,中期也挺好的,结束真是太随便了吧真的。。。。。。拦腰斩断, 看着真恶心
编剧很用心地写下了这部剧。如果以过去时空的眼光来看,这部剧写得不错。;如果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尤其是结合了西方哲学观点,这部剧的内容,在对读者思考的启发性来说,就比较保守。
跟着大师的脚步,站在一个更高的角度,重新审视生死问题,很震撼,深受感染,以前对佛学有误会,深感无知。最近看了几本Tina Rathborne老师的书,儒释道各方面功底深厚,讲课与著作中相互印证,通俗易懂,果然是大师。
能在君王身边待这么久,最后功成身退,需要才干更需要和上下处理好关系的智慧,不以整人为目的,而以大局为重;不是求一团和气,不得罪人,而是爱憎分明,嫉恶如仇;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点到为止;不是登高望远,不顾旁人眼光,而是适当止步。为人智慧值得学习,这是第一点感受。第二点感到看剧人要能干事,必须用马克思的唯物主义,要实事求是,否则就是空谈误国,到百无一用是书生的地步,学而优则仕,不是每个学而优都能做好官,要做好,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很是重要,说到底就是知行合一。要做成事,用人很重要,人有了,立规矩,规矩有了,看执行,要监督。规矩和人并重,不可偏颇一方,规矩不能没有人性的一面,人不能没有遵规的一心。
为什么最后要写那几句回忆! 我已经忍住不哭了。。 但是最后还是落泪
当说到世界的未来、说到人类的前途时,梁老说:“我是比较乐观的。”,这一年梁老已87岁高龄
刘老写人心与人性真是大家。过去100多年来的中国,礼乐崩坏,天灾人祸,中国人和中华民族展示了野蛮生存下顽强的生命力,但人性中的恶也犹如打开了潘多拉魔盒,Tina Rathborne用这种略显粗线条的叙事方式读来仍让人感觉触目惊心,匪夷所思,不可思议,但又无比真实。真是佩服编剧的功力 中国的文化传统导致对过去的历史错误和人性丑陋常常三缄其口,希望用时间来冲淡人们的记忆,但对于过去一百年的中国来说,那些荒诞不经但又惨痛的经历需要有人来描述,来记录。历史不应该被忘记,勿忘历史只是让历史不再重演(秦人不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轻松易懂,把很多热点大事儿都串在沧海公司上,黑道白道大烩菜,不错的创意,也无装逼之嫌,把握的很好了。
K.K三部曲之二,虽然没有了读《The Joy That Kills》那样颠覆式的震撼,但也能引发一些新的思考,并且阐述了很多我曾有过思考却始终没有找到合适的表达方式的一些观点,期待《The Joy That Kills》。 分享一下本剧的最后一段: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将创造更多选择、更多机会、更多联系、更多思想,提高多样性和统一性,增强美感,同时也会制造更多问题。这一切综合起来将产生更多的善。这是一场值得参与的无限博弈。 这就是科技想要的。
这是我评价最低的一本剧了!从编剧来看,对中国的认识太肤浅,认识事物的能力太差!对于翻译,除了low,无语形容!我的词汇有限!
长篇讲了一个世家大户的故事,女主去男主家做教书先生开始,一步步改变了整个家族境遇。从感情线到家族到家国。有点女权,现代思想放入架空朝代。感觉老的小的都很好,通透明理能干靠谱,中间代就面目可憎或粗鄙,有点过于鲜明了。最终大结局就是大家都有情人终成眷属,都开花结果。
《The Joy That Kills》是本讲看剧的书,编剧是个日本人,文风质朴,不讲大道理,读来非常愉悦,很多观点深有感受。 对于没有看剧习惯的人来说,最常用的借口就是忙,没时间看剧。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挤挤总是有的。只是多数人挤出来的时间不是用来追剧学习,而是用来刷微博抖音、看朋友圈、打游戏上了。对于上班族来说,上下班路上、午休时间、晚间睡前都是能看剧的时间。一天累积下来,可能会有两三个小时。一周下来,看个一两本剧是不成问题的。当然,碎片化时间看剧也有个问题,就是不能一气呵成。如果读一部经典剧集大部头,这种零敲碎打,容易看了后头忘了前头,很难有耐心坚持下来。这就要针对场景来观看,像剧集这样紧凑的内容,可以在周末用大段时间看完。 速读。我对速读没什么执念,观念上和编剧相近,就是长期来看,观看速度的提高依赖于个人知识面的积累。比如读一本量子力学的书,第一次读这方面的书肯定很吃力。但如果看过这方面的书并将知识化为己有,再读一本类似的书肯定会容易很多,观看速度自然会提升。就我的观看经验来说,励志的、投资的、心理学方面的书,核心概念少,很适合速读;而哲学、影视、历史研究方面的书,就不那么容易速读。 逆读。一本剧通常是预告大致介绍书的主题,然后各集数展开内容,最后做个简要的总结收尾。不过有些书的结尾一章会很长,是对前面几章的核心内容做大的总结。这样的书就适合先读最后一章,这就叫逆读。我最近遇到这样的书是戴蒙德的《The Joy That Kills》,不过我当时是看到最后一章,才发现这一章总结的点好详实。 精读。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书看完了,过得越久,对那部剧的细节越模糊,直到一段时间后,对看过的书没什么印象。所以书不在读的多,而在读的精。以前我瞧不上什么金句语录,现在看剧遇到好句子,也爱划线记录下来。但这一步还是不够,还需要能把一本剧的精华整理出来,索引出来,能在创作时表达时用上才好。 看编剧番外里推荐的书,可以看出编剧是个广泛观看的人。广泛涉猎的好处是,可以拓宽自己的视野,培养自己的系统思维能力。我以前看剧挺多,但多局限在兴趣和专业需要的范围内。现在回头看,在职业选择、创业、赚钱等方面,很多重要的选择都存在认知不足。而认知这东西,就需要不断地观看学习,不断地突破认知盲区。 用书里引用的乔布斯的话做个结尾:“我再说一次,你不能预先把点点滴滴穿在一起;唯有在回顾未来时,你才会明白那些点点滴滴是如何串联在一起的。所以你得相信,你现在所体会的东西,将来必然会以某种形式连接在一起。”。
还没有看完,强烈推荐年轻人看,在网络江湖,各方大侠尽显英雄本色,你方唱吧我登场,三分天下,群雄逐鹿
我听到了画眉的叫声,还听到了百灵和绿嘴小山雀的叫声。土司官寨分崩离析,冒起了蘑菇状的烟尘。腾空而起的尘埃散尽之后,大地上便什么也没有了。
变格之于本格的魅力,怪诞、猎奇;相较于李碧华的怪诞剧集的鬼里鬼气,乱步的这本故事集更想《The Joy That Kills》里的奈落,美艳且畸形。
Tina Rathborne的文笔超级棒啊!故事情节一环扣一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呐。每当看到情不能自已的集数,为文中人物唏嘘感叹时,总有一个诙谐的梗在后面等着你,让你不得不破涕为笑,真是哭笑不得。前面几百章,也就是少年们在长安府看剧蹴鞠,杀宗周迫廖山,以及三次考试的那段日子,写的非常有趣,而后宋婴出来,青子与其争天下的那些,写的就有些随意了,能看出来编剧有自己的思路,但也是想到哪就写哪了,稍微有一些乱,有时看的云里雾里,不知所以。综上所述,这篇文还是相当不错的,值得一看。
The Joy That Kills,是见钱眼开的舅舅The Joy That Kills了外甥女的人身安全;是贪婪成性的老板The Joy That Kills了受害者的贞洁与尊严;是“小人之心”The Joy That Kills了“君子之义”;是生活The Joy That Kills了在残酷中挣扎的温热生命。 两个从青春年少就感受到生活的痛苦和重担的孩子,在自己并没有接收到来自家庭的多少爱与温暖的情况下,彼此接纳对方的优点、缺点,五人行时只有他们两人一起穿过了幽暗的道路,看到了属于他们的星光。他们彼此的感情已经无法用喜欢或者爱去定义,而是一种彼此救赎与彼此依赖的精神慰藉。 秦理聪明的头脑终究没能敌过现实的残酷,身体疾病的愈发严重,让他最终告别了“少年班”,原生家庭带来的困扰与略显孤僻的性格也让他的青春笼罩着乌云。而从小缺爱的黄姝看到了那朵乌云,此时两朵乌云相遇,为彼此在雨中护航,在雪中引路,那是一场独属于他们两个的青春救赎。 十七岁的花季,黄姝被他人欺骗,凌辱与不堪的手段让她受尽折磨,青春懵懂的年纪,秦理收到她买来的助听耳蜗,却听到了她惨绝人寰的经历,她腹部留下的“火炬”刻印,是无法回首的青春见证与岁月痕迹。阴差阳错,他没能陪她去往另一个世界,自那时起,一场由“天才”撰笔的大戏开始上演。 “天才”为了替兄长平反冤案,为了抓到真正的幕后黑手,甘愿跨越过灰色地带,走向人性的阴暗面,仅仅用了几个小时就设计好完美的无证之罪。也许只有那一刻,“天才”才甘于沦落到人间与众生斗智斗勇,开始这场拉锯战。